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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贵州省检察院出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评办法

    时间:2017-05-26  来源:  作者:
    贵州省检察院出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评办法发布时间:2017-05-26 14:22 星期五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贵阳5月25日电(记者李波 通讯员林建安)5月23日,贵州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袁本朴主持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全国检察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研讨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会议审议通过了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评办法》)。

    《考评办法》明确,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曹建明检察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舆论导向,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和话语权,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失土担责,为贵州检察事业发展提供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考评办法》分别对市州院和省院机关考核的细则进行了规定。市州院考评的内容主要是党组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述职评议、政治工作考核和党内政治生活、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纳入下级院检察长向上级院述职述廉报告工作内容情况,纳入检察系统内巡视巡察范畴情况。省院机关主要考评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状况、党支部开展“两学一做”、“三会一课”、“一方案两办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责任情况等。

    考评实行一年一次,并采取负指标减分的方法。考核的结果将适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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