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社会资讯 > 法制新闻 > 江西安远:宣告附条件不起诉 "用心"感化失足少年
  • 江西安远:宣告附条件不起诉 "用心"感化失足少年

    时间:2017-05-26  来源:  作者:
    江西安远:宣告附条件不起诉 "用心"感化失足少年发布时间:2017-05-26 14:14 星期五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赣州5月25日电(通讯员 程萍)“谢谢检察官姐姐给我这个宝贵的机会,使我不留下案底,我一定好好遵守与检察官姐姐的约定,走上正途,不让父母担心。” 日前,在江西省安远县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钟某盗窃案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宣告仪式上,钟某对检察官感激的说道。

    该院承办检察官向钟某宣读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由钟某签订了考察承诺书;检察官还向钟某母亲分析了钟某犯罪的起因,并其进行了耐心的说服,其母也表示今后不会再对孩子那么严厉的教育,而是多倾听他内心的想法,尽力督导他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据悉,钟某出生于1999年3月。2017年1月5日12时许,他从学校放学,见路上停放一辆黑色鬼火助力车,想到自己没有车骑,母亲又不给他买,便临时起意扭断助力车方向锁将车推离至一家摩托车修理店要求换锁,后在修理店内失主找来发现并报警,后他被民警抓获。案发后,钟某将赃物退还给了失主,赔偿了被害人1000元修理费,并真诚的向失主道歉也取得了谅解。因钟某作案时未满18周岁,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可从轻处理;且钟某是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不大,到案后能如实坦白交待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该院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针对其具备家庭管教条件,在对钟某进行不诉可能性评分通过后,对钟某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有助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人格矫正,促使其尽快、顺利地回归社会,有助于维护家庭和睦与社会稳定,同时也符合诉讼经济、程序分流的目的。”该院未检办主任唐强英说道。

    据悉,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案件发生,该院与县教育局出台《关于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县巡讲活动的方案》组织为期两年的“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成立干警巡讲团,目前已完成6期课程3所乡镇中学目标,受到了老师和学生的一致好评。

    关键词:
    [phomead]6[/phomead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