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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7-05-28  来源:  作者:
    坚持执法公正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王万华发布时间:2017-05-27 09:54 星期六来源:人民公安报

    5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会见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代表,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全国公安机关和公安队伍要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这十六个字是对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部门依法履职、积极履职的总要求。我就执法公正谈一点认识和体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要求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再次强调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公安机关是重要的执法机关,所承担的职责不仅事项多,而且基本都与社会秩序、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息息相关。公安机关执法状况的好坏与社会秩序能否得到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能否得到保护息息相关。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公安机关要做到“执法公正”,意义重大。

    第一,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积极履职。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活动,公安行政执法的事项很多直接涉及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公安行政执法活动应当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不能超越法定职责权限执法,杜绝乱执法。

    行政是一种积极的国家权力,在杜绝乱执法的同时,还要保障执法效能。公安机关作为重要的执法机关,在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还应当积极履职。当前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信息时代的到来,违法犯罪方式、手段出现了很大变化,需要公安机关提高执法能力,有效应对新的社会问题。

    第二,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做到程序公正。公安行政属于典型的高权行政,权力一旦滥用直接侵害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因而公安执法往往社会关注度很高。在互联网时代,执法活动不规范很容易演变成社会热点事件。虽然《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作出非常系统、完善的规定,但是在实际执法中,很多法定程序得不到遵守。法治的核心是程序法治,基于公安执法的权力属性极强,执法人员应当提高程序意识,在执法过程中重视保障当事人的权利。

    第三,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行使裁量权,做到实质公正。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是执法决定实体合法的基础。公安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应当提高收集证据的能力,规范收集证据的活动,固化电子数据,利用技术手段全程记录执法过程,通过提高证据收集能力来有效制裁违法。

    法律通常授予行政机关较大执法裁量权,选择性执法、执法不公是目前行政执法中老百姓意见比较大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很大执法裁量权,公安机关执法时应当合理、公正行使执法裁量权。一方面遵守比例原则基本要求,作到过罚相当,另一方面做到同案同罚,相同情况同等对待。公安机关还应当细化、完善执法指南,明确执法操作规程,如对枪支、警械等的使用情形和强度,给予执法人员明确、具体的操作规则。

    第四,重视执法信息公开工作,在法律框架内,通过加大公安行政管理的透明度建设,增强老百姓对公安机关的信任,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到公安执法工作中来。

    第五,完善公安执法人员的保障机制。公安执法危险性高,执法人员通常需要面对突发情况,在严格执法行为的同时,还要完善对执法人员的心理疏导保障、福利保障、家庭成员抚恤保障等制度,培育公安执法人员对公安事业的认同感、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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