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桂林6月20日电(通讯员劳义林)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对在商场帮“幕后老板”管理赌场的被告人李某向法院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李某系桂林本地人,在学校毕业后在混迹社会,没有正当工作,但是喜欢在娱乐场所玩乐。2016年5月,被告人李某在玩乐过程中经人介绍认识“幕后老板”龙哥(化名)。龙哥为李某宣传自己的赚钱的“生意”,并向李某保证只要跟着龙哥做,保证吃香的喝辣的。于是,被告人李某在龙哥的安排下成为了一家游戏机赌博场的负责人。李某在经营赌场过程中主要负责赌场服务员的工资发放、赌资的管理结算等管理工作,并与同样受雇佣的秦某某一起维护赌场的日常秩序,还需要将赌场的收益通过汇款给龙哥。龙哥给李某5000元每月的高薪,当然还有其他的额外收入。
李某管理经营赌场“生意”越做越大,最后共有24台赌博机提供赌客,并吸引了众多社会人士到赌场进行赌博,由于赌场地处居民区,严重扰乱了居民的正常生活。2016年11月,公安人员经侦查一举破获了该起开设赌场案,抓获了被告人李某,而“幕后老板”在逃。经讯问,李某对自己开设赌场的行为供认不讳。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为牟取暴利开设赌场,实施经营管理赌场的行为,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