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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子程代表:检律良性互动更可促进公平正义

    时间:2017-06-20  来源:正义网  作者:杨永浩 杨晶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强化检察监督,社会各界广为关注,代表高度关注。在深化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如何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本报记者近日专访了北京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市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

    记者:您如何看待和评价北京市检察机关深化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高子程:我全程参加了北京市人大内司委对北京市检察机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调研,带着问题深入到三级检察机关,征求了区人大和部分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对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建议。通过调研,我有一个最深刻的印象,那就是北京市检察机关是在真真正正、踏踏实实地推进改革,按照“树立首都意识,坚持首善标准,体现首都特色”的标准定位,高起点谋划布局,高标准落地实施,积极稳步推进以四项基础性改革为主的各项改革工作。同时,主动适应改革给检察工作带来的新变化,调整工作格局,增强监督力量,推进专业化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印象最深的是北京市检察机关正在进行大刀阔斧地改革。主要有四大特点:一是针对重办案轻监督、检察监督职能弱化等问题,深耕监督主责主业。按照诉讼职能与监督职能适当分离的原则,成立专司监督职能的机构,促进检察监督集中化、专门化、专业化发展。二是大力推进检察专业化建设,提出了“专业平台、专业工具、专业素质”三位一体的思路。三是全力推进行政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加强与环保、水务、规划国土、市政管委等单位建立健全信息沟通、线索收集和协作配合机制。四是制定了检察官权限清单、履职清单、亲历清单和责任清单,突出了检察官的主体地位,坚持下放权力、压实责任,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记者:作为律师界的人大代表,您对检察机关在推进改革中主动接受律师等外部监督的做法有什么意见建议?

    高子程:在参与调研过程中,我感触尤为深刻的是,检察机关在落实司法改革过程中着力完善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切实改革接受律师监督工作方式。北京市检察机关与市律协建立了维权联动、违规通报、定期听取意见建议等7项机制;在律师接待室设置意见箱,面向律师发放“规范检察行为监督卡”等,对律师反映的检察人员可能涉及的服务态度、违法办案、清正廉洁等问题,将依法依规查处追责。这些工作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虚心接受外部监督的态度和诚意,同时也是检察机关对律师地位、作用和功能的认可和肯定,令人赞赏。重视律师的辩护意见,对于检察机关而言,就好像有了一个免费对指控意见进行“体检”的朋友,借助律师的执业监督,督促检察官司法办案精益求精,利于有效防范和避免冤假错案,减免办案风险,利于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安全感和获得感,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

    同时,北京市律师协会设有57个专业委员会,拥有非常丰富的法律专业资源,检律双方可以在有关法律适用或理论研讨、专业化业务培训等领域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同时,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法律援助、未成年人犯罪帮教、案件公开审查、发现民行监督案件线索等方面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提高案件质量和效果。一言以蔽之,检律合力,更可促进公平正义。

    记者:请您谈谈对北京市检察机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期望。

    高子程:去年以来,北京市检察机关锐意改革,虽为第三批改革试点单位,却发挥后发优势,实现了弯道超越、后来居上,多项改革走在了全国前列。因此,我对于北京市检察机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充满了信心和期待。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员,北京市律师协会愿意与检察院同道,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共同为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为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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