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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评:期待路口车让人全面落实

    时间:2017-06-20  来源:正义网  作者:王心禾

    6月17日新华社记者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公安部交管局已部署各地重点围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启动集中整治。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近三年来,全国共在斑马线上发生机动车与行人的交通事故1.4万起,造成3898人死亡,其中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导致的事故占了总量的90%。

    根据2004年5月1日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所以,共同路权面前,行人优于机动车的规定,早已有之,却迟迟没有执行到位,这是导致斑马线事故高发的主要原因。而公安部交管局此次部署开展集中整治,是对第47条规定的依法执行。

    在集中整治中,有必要关注以下三个问题:

    首先,减少、最终杜绝斑马线车不让人,职能部门大力执法是最重要的手段。严格并且全面执法不仅仅是法律权威的强制性要求,也是对机动车司机文明驾驶习惯的培养和路口应有交通秩序的建立。面对法律明文规定,没人阻止车不让人违法行为,久而久之,人得让车成了越来越多司机的驾驶习惯。习惯养成容易,改掉不易,而一反一正给交通治理带来巨大工作量。因此,只有严格全面执法,才能让司机牢固树立车让人的规则意识,假以时日,良好的路口秩序才有望形成。

    其次,治理路口车不让人将是一项庞大的工程,也是对陈年旧账的清算,务必扎实推进,需要执法部门把工作做细。正如6月17日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所表示,“一些城市特别是城郊接合部还存在信号灯周期太短、交通监控等道路配套设施不够完善合理等问题,客观上也造成了行人过街不方便”。就拿信号灯周期太短举例。要想通过双向六车道的人行横道,通常是25米宽,若正常人以每秒1米步速通过,需要25秒,而不少绿灯不够这个时长。在这种情况下,正常人需要加快步速或小跑,可一旦遇到不让人的右转车辆和同时走绿灯转向的机动车,行人指定过不了马路,反过来如果车让人,车也过不了绿灯。对此,媒体多次报道,可改起来不容易。长此以往结果就是,车和人都在抢时间,而腿脚不利索的行人,只能干脆放弃这个路口。

    类似危险路口,应成为此次交管部门治理重点。而每一个路口或存在各种不一的具体问题,需要交管部门开通多条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的渠道,切实接近问题真相,针对问题仔细调研,实地核查,归纳分类提出方案,人性化解决每个路口的具体问题,只有这样,才有望真正解决车不让人的问题。这是其三。

    对于公安部的部署,不少地方已经行动,比如,6月15日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门已正式启动路口秩序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治理机动车遇人行横道不避让行人行为,强调将严格按照《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进行处罚,路口不让行人的车将被处罚款200元、记3分,第一批将有46个路口纳入治理范围。希望各地交管部门能逐一攻破,不断扩大范围,把公众困惑已久的路口雷区彻底排查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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