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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持刀绑架要债人 为免除债务竟报警让公安机关赎人

    时间:2018-05-17  来源:正义网  作者:沈静芳 宁飞

    正义网包头5月16日电(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宁飞)铤而走险绑架要债人,竟还报警威胁侦查人员以达到免除债务的目的,近日包头市昆都仑区检察院以杨某犯绑架罪向昆都仑区法院提起公诉。

    2017年12月4日,杨某向刘某借款3万元。到期后,杨某一直未归还,债权人刘某为要回欠款,委托薛某、王某向杨某索要债务,接受委托后,薛、王二人找到杨某向其要钱,杨某表示无法偿还,但称自己有套房子,出售后便可以偿还,之后薛、王二人便寸步不离跟着杨某。

    2017年12与17日,在某酒店的房间内,杨某以有人买房,房间内人太多不太方便谈事为由,支开了其中一名要债人王某,只留下薛某与自己在房内,王某离开后,杨某将门反锁,用事先准备好的刀将薛某控制,将薛某的手脚用鞋带绑住,随后要求薛某用其手机分别给债权人刘某、公安机关打电话称薛某已被绑架。接到电话后,刘某及侦查人员赶到现场,杨某以薛某生命安全为筹码,要挟债权人刘某免除其债务,并要求侦查人员配合拿到相应的借条、合同,为了稳住杨某,保证人质安全,侦查人员分多次将合同、借条等材料从门缝中塞与杨某,趁杨某取材料离开薛某身边时,侦查人员进入屋内将杨某抓获,将薛某解救。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杨某向刘某借款,到期后本应及时偿还,但其为了不还钱竟采取了绑架他人的极端方式,不但未能达到消除债务的目的,反而将自己送进了监狱,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对于刘某、薛某、王某而言,其采取寸步不离、贴身跟随的非正常手段索要欠款,此种方式不仅未达到要债的目的,反而极易诱发犯罪,所以提醒债权人遇到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即使不走法律途径通过私力救济的方式解决问题,也不可超过必要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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