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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检察官说|庭审结束后,被告人为我点赞

    时间:2018-09-04  来源:正义网  作者:王宝贵 何其伟 张洋

    “我认罪服法,不上诉!”从1997年我走进黑龙江省讷河市检察院从事公诉工作以来,在众多公诉案件中,记忆犹新的是几年前我出庭支持公诉的一起挪用资金案。那天法庭审判结束后,案件第一被告人李某向我竖起大拇指点赞。

    李某原系讷河市农村信用合作社乡镇所主任。在任职期间,他利用职务之便,指使时任副主任王某联系信用员谢某等10人,通过签订虚假贷款合同,为他人经营提供资金。资金到期无法归还后,李某又指使王某等人继续办理虚假贷款,以此倒贷还款。但这种恶性循环并没有收到预想的效果,终因资金链断裂而形迹败露。案发时,涉案金额已达人民币800余万元。

    这起案件有三个特点:一是被告人多,12名;二是涉及的25起犯罪事实中,部分被告人拒不认罪,或对部分事实不认罪;三是辩护律师多,15名,且都经验丰富。

    我在接到出庭通知后,用三天多的时间加班加点精心准备出庭的各种预案。不仅如此,我还针对12名被告人、25起犯罪事实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部分被告人部分事实上不认罪、部分法定情节有异议等情况,精心准备了4万字的出庭材料,做好了打赢这场硬仗的充分准备。

    庭审当天,公诉席与辩护席在人数上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公诉席上,只有我和一名书记员。而辩护席上,则坐着来自不同地区、辩护经验丰富的15名律师,这无疑给公诉人心理上带来很大的压力,也给诉讼活动的顺畅度设置了无形的障碍。

    记得那天,我并没有丝毫的畏惧。我以自己内心的镇定和语气的铿锵,排除干扰,按照庭前精心制定的讯问提纲,抓住每一名被告人是否认罪心理,一方面单刀直入讯问,将案件事实直接清晰地展示给法庭和旁听人员;另一方面迂回讯问,先问事实,后问贷款程序和目的,一步步将被告人和辩护人逼入死角。在近6个小时的法庭讯问环节,我做到了不卑不亢、有理有节、寸步不让。

    在应对辩护律师方面,我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与庭前的充分准备,准确预测出辩护人可能提出的近10个共性辩护意见和单独辩护意见。我对共性辩护意见进行统一答辩,对单独辩护意见进行针对性答辩。结合出示的证据,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进行了有理有据的反击。面对我严谨的公诉,在最后陈述阶段,所有被告人均明确表示认罪服法。

    通过我精心准备和改变战术打法,原计划三天结束的庭审,仅用了一天半的时间。最终,被告人李某等人分别被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八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讲述人系黑龙江省讷河市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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