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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纵容朋友醉驾 车主也成共犯

    时间:2018-09-27  来源:正义网  作者:蔡俊杰 叶脉清

    正义网宁波9月26日电(记者蔡俊杰 通讯员叶脉清)明明知道朋友喝了酒,却依然把车借给朋友开。近日,由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经北仑区人民法院审理,王某、闫某二人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7月1日晚,王某、闫某和朋友一行人一起聚会饮酒。聚会结束后,王某驾驶自己的摩托车载着已经醉后失态的闫某回住处。途中,摩托车故障熄火,闫某耍起了酒疯,硬是要驾驶摩托车。王某见朋友态度强硬,不仅没有采取措施阻止闫某,而且在摩托车后面助推,帮助闫某发动摩托车。行驶一段距离后,闫某驾驶的摩托车与一辆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闫某、王某受伤,两车受损。经鉴定,闫某的血样酒精浓度为218mg/100ml,王某的血样酒精浓度为30mg/100ml。

    王某作为车主,明知闫某大量饮酒仍将摩托车交给对方驾驶,未尽到劝阻义务,在车熄火后仍然帮助闫某启动车辆,应以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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