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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两人盗走计价器后索要赎金 多名出租车司机"中招"

    时间:2018-10-13  来源:正义网  作者:周晶晶 朱凛睿 汪宝

    正义网武汉10月12日电(记者周晶晶 通讯员朱凛睿 汪宝)的士司机朱先生“收班”后,将出租车停在小区街道上,确保门窗均已上锁。没想到,第二天他开车上班时,却发现车内的计价器不翼而飞,还多出了一张写有一串电话号码的纸条。照着号码拨过去,对方要求朱先生交1000元才能赎回自己车上的计价器,朱先生赶紧报了案。2018年8月28日,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两名犯罪嫌疑人黄某、秦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朱先生并不是唯一的受害者。2018年7月21日凌晨,的士司机王先生也遭遇了同样的烦恼,更有甚者,他的行车电脑芯片也一并“失踪”。拨通犯罪嫌疑人电话后,对方称已将他的物品藏匿至某处,必须汇款1000元钱到指定银行账户上,账户收到钱后,才会将藏赃地点告知。

    发现失窃后,王先生在心里算了一笔账:如果他不接受向对方汇款的要求,则需要自行购买计价器、行车电脑芯片,包括安装期间的误工费,算起来经济损失不低于4000元,远高于对方勒索的1000元。权衡之下,王先生无奈地选择同对方讲价至500元,赎回原计价器了事。

    汪先生也深受其害。但犯罪嫌疑人盗走汪先生出租车内计价器后,忘记将联系方式留下。反而是汪先生向其他受害的士司机打听到了作案人电话,主动联系对方,最终用800元赎回。

    2018年7月中下旬以来,派出所接到多名出租车司机报案,称其出租车内计价器和行车电脑失窃,犯罪嫌疑人只在现场留下电话号码。受害人向号码所有者支付赎金后,才被告知失窃物品藏匿地点。民警通过技术侦查手段锁定作案嫌疑人特征,于7月22日将犯罪嫌疑人黄某、秦某抓获归案。

    据黄某供述,从7月17日至22日,他与秦某合谋盗窃出租车计价器和行车电脑,并留下非实名电话对被害人进行敲诈勒索,对方必须汇款才能拿回被偷物品。“我和秦某骑着共享单车在马路上闲逛,看到熄火停在路边的出租车,便去拉车门,有的车门稍用点力就能拉开,或轻轻一撬就开。车门打开后,我就将车内的计价器和行车电脑偷走,秦某则负责藏匿东西、联系失主。每辆车内都留下了写有我们联系方式的小纸条,方便失主联系我们。”黄某交代,他们藏匿失物的地点也是有讲究的,既不能让不相干的人无意中发现,也不能让失主前来寻找时找不到,所以选择将物品装入塑料袋中,放到附近带有醒目标志物的绿化带里进行藏匿。

    经查,黄某系湖北恩施人,42岁,无业,自述多次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刑罚;秦某系湖北省团风县人,27岁,自述曾因盗窃罪被判处刑罚。目前查证,两人共敲诈勒索多名出租车司机共3000元,其中被害人朱先生的1000元敲诈未遂。敲诈得来的钱两人平分,用于生活开销。案件尚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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