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社会资讯 > 法制新闻 > 云南省检察院监督撤销千万执行款 让企业"绝处逢生"
  • 云南省检察院监督撤销千万执行款 让企业"绝处逢生"

    时间:2018-12-01  来源:正义网  作者:杨健鸿

    【原标题:监督撤销千万执行款让企业“绝处逢生”

    云南: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正义网讯(记者杨健鸿)收到云南省检察院的一份检察建议后,法院撤销原执行裁定,一家民营企业得以恢复生产,濒临倒闭的企业重新走上正轨。

    “我们公司厂房设备被查封,银行存款全被冻结,生产线已经停了。请帮帮我们……”2017年底,云南省楚雄州某医用器具有限公司负责人因对法院的执行有异议,来到该省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

    原来,该公司生产的一种静脉滴注器具被诉构成专利侵权,经调解,该公司与专利权人潘某等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若该公司生产以该专利技术为基础的产品,要支付违约金。后来,潘某等人以该公司违反调解协议为由,向法院申请执行1600万元违约金。但医用器具公司认为自己并没有违反调解协议,向法院提出异议。后法院对该公司强制执行,导致该公司全面停产、濒临倒闭,大量员工失业。

    云南省检察院经调查发现,医用器具公司是当地纳税大户,长期的诉讼让公司经营举步维艰。检察官走访了双方当事人,与法官进行多次交流,发现这并不是个简单的执行案。检察官认为:“调解协议约定的是以该公司存在生产、销售诉争专利产品的侵权行为为前提的违约赔偿,这需要对是否存在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否构成违约、违约责任与调解协议中约定的赔偿责任是否一致等进行判断,而法院的裁定超越了案件执行审查的范围,属于以执代审。”

    据此,云南省检察院向该省高级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撤销执行裁定。为有效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建议允许当事人通过另行提起诉讼的方式予以解决。法院采纳了检察建议,撤销原案执行的裁定。停产许久的生产线重新开工,员工又回到工厂,公司又有了往日的生机。

    近年来,云南省检察院在护航民营经济方面“动作”不断:2016年,制定《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2017年,建立完善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着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今年初,制定下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从工作中需要把握的原则和政策、工作重点、各业务条线工作要求等方面提出20条务实举措。

    关键词:
    [phomead]6[/phomead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