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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度十佳检察新媒体建设应用案例发布

    时间:2018-12-27  来源:正义网  作者:郭璐璐

    正义网北京12月26日电(见习记者郭璐璐)检察新媒体如何发挥司法职能作用?2018年度政法新媒体峰会于今日在北京召开,为突出检察新媒体的司法职能作用,以典型案例引领新媒体的发展,主办方正义网发布了2018年度十佳检察新媒体建设应用案例。

    “我不是药神”原型案主动释法聚共识、线下网上联动打响“疫苗安全保卫战”、微信“随手拍”助力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微博讨薪”打造为民服务新模式、“公益卫士”行动彰显检察公共担当、微博快速通报及时纠偏提振检察公信力、收集转化案件线索助力扫黑除恶攻坚战、架起检民互动交流的“微信连心桥”、引领网媒社三方监督办案的特区新气象以及司法救助让被害人感受到“检察温度”等十个案例入选。

    随着电影《我不是药神》的上映,该片的拍摄原型“陆勇案”再度被人提及,进而引发了公众对这起旧案的讨论。面对鱼龙混杂、难辨真伪的舆论场,“@湖南检察”积极回应,在其官方微博再次转发了其2015年2月公布的《对陆勇不起诉决定书》和《关于对陆勇妨害信用卡管理和销售假药案决定不起诉的释法说理书》。

    该释法说理书对检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三点原因作出详细说明,从专业的角度正面论述了陆勇不构成犯罪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并表示如果认定陆勇的行为构成犯罪,将背离刑事司法应有的价值观。在本次事件中,“@湖南检察”敏锐抓住并参与热点,积极公开案件细节,同时借力大V和媒体人的平台影响力,给予公众合情合理且合法的解释,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不仅是顺应舆论趋势更好地普法,检察新媒体也致力于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几年前,父亲承包的工程因对方拖欠工程款,导致23名工人工资无法发放。”网民“@王婷温柔”在“@新疆检察”微博这样留言。关注到这条留言后,“@新疆检察”请“@博州检察”予以关注,“@博州检察”立即回复“将尽快核实并提供法律服务”。随后,民事检察部门开展调查。经过3天的调查协调,问题得以解决,该网民在“@博州检察”的微博消息下留言感谢。后来,当事人又致电博州检察院,告诉检察官钱款已悉数到账。

    新疆博州两级检察院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检察职能优势,一年多的时间里先后解决涉及拆迁、土地、农民工工资等民生领域问题20余起,化解重大信访隐患问题近10起,微信、微博普法20余次,帮助群众挽回损失近500万元。

    同时,检察新媒体也成为了公益诉讼线索发现的新渠道。今年8月,河南省荥阳市检察院的微信公号后台收到热心的网友发来的几张随手拍照片,反映该市某商业项目施工围挡占据人行道,并在道路沿线的树木四周围立树体广告的情况。该院民行部门根据网友线索到现场了解情况,联系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最终解决占道问题。随后,该院官方微信上开设“公益诉讼随手拍”专栏,“就是想通过热心的网友,把身边一些侵害公共利益的现象用手机等设备随手记录下来,给我们提供线索,让我们检察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

    “积极回应社会舆论、帮助群众排忧解难、收集公益诉讼线索……检察新媒体的作用日益突显。”主办方负责人表示,希望能够通过典型案例形式引领新媒体发展,期待检察新媒体能够不断探索、创新,在检察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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