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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省洛宁县检察院检察长与乡村组干部进行座谈

    时间:2017-06-20  来源:正义网  作者:孟红梅 霍仙杰

    “基层村干部能否成为职务犯罪的主体?”

    “如何防范才能避免牢狱之灾发生在自己身上?”

    近日,河南省洛宁县检察院检察长付武超来到该县罗岭乡政府,与乡村组干部进行座谈。座谈一开始,付武超就抛出几个问题,座谈现场气氛随即活跃起来,大家议论纷纷,有不解,也有迷茫。

    面对村干部期待答案的眼神,付武超没有急于回答,而是先让大家观看该院拍摄的普法情景剧《算账》《旅游》《捐款》,接着又向大家介绍了去年9月该院查办的一起村干部贪污到户增收扶贫款案。

    看了情景剧,又听了活生生的案例,大伙儿有点沉默了。见状,付武超围绕一开始抛出的问题,结合普法剧和案例,与大家交流互动,鼓励大伙儿谈体会、说看法,踊跃发言。

    罗岭乡讲理村村支部书记金相超率先“发问”:“检察院查办的职务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俺们村干部不吃‘公家饭’,咋就成为职务犯罪的主体?”

    “基层村组干部作为村级基层组织中的工作人员,不可避免要协助政府从事很多行政管理工作。在协助政府从事管理工作的时候,履行的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职责,从事的是国家公务活动。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利用职务便利进行犯罪,检察机关就要立案查处。”付武超详细地解答。

    “你这一说,俺就明白了。不过咋觉着当这么个‘芝麻官’,风险还怪大哩!”金相超颇有顾虑。

    “只要您洁身自好,做到心中有群众、胸中有得失、行为有尺度,就能让自己远离职务犯罪,所谓的风险自然也就不存在了。”付武超说。

    参与座谈的村干部纷纷点头。金相超郑重地说:“以后可别再不把村干部当回事了,可得时时警醒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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