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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安阎良:为重点项目开展“定制式”预防

    时间:2017-06-20  来源:正义网   作者:岳红革 刘帆

    “一带一路检察瞬间”系列活动走进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

    “检察机关服务丝路科创中心送法宣讲活动”现场。吕珊珊 摄

    阎良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刘立仁就《意见》中的亮点举措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吕珊珊 摄

    正义网西安6月10日电(记者 岳红革 见习记者 刘帆)6月9日下午,正义网“一带一路 检察瞬间”采访团跟随西安市阎良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来到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开展送法宣讲活动,深入探访检察机关服务科技创新工作。

    加强衔接服务 保护科研人员权益

    西安是我国科技重镇,拥有科研院所590多个,多门类普通高校64所,各类专业科技人员超过50万,科技人员密度以人口占比位居全国第一。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西安提出了加快建设“丝路科创中心”的任务。作为集飞机设计、制造、鉴定、试飞、教学、研究与一体的航空城,阎良区内涵盖了包括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等众多科研单位,此次送法宣讲活动正是阎良区检察院为科技创新提供司法保障的一个缩影。

    2017年3月,西安市检察院与西安市科技局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为鼓励科技创新,保障广大科研工作者的合法权益,该意见积极营造鼓励探索的司法氛围,提出以“三个尊重”“四个慎重”“五个区分”为主要内容的支持创新举措。

    在送法宣讲活动中,阎良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刘立仁就《意见》中的举措进行了详细介绍,他特别提到,检察机关要与行政执法部门搞好衔接服务,确保科研人员在进行知识产权申报时,能够提高效率,保障其合法权益。

    “行政机关在行使职能过程中如果出现渎职情况,对科研人员权益的损害很大,严重到一定程度会构成犯罪。” 刘立仁进一步说道。

    试飞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胜超表示,检察官的讲解让我对《意见》有了充分的了解,也感受到检察机关对于我们科技工作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让我们卸下包袱全身心地完成科研任务,让科研人员敢干事、干实事。

    以重点项目为服务对象 开展“定制式”预防

    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涉及多个负有组织、管理、审批权限的政府职能部门,需要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作为保障。阎良区检察院预防科科长卢甲介绍,该院运用检察建议、文件会签、机制共建等手段,促进相关职能部门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大力强化对行政行为可能涉及和引发的职务犯罪尤其是渎职犯罪的预防力度。

    航空城内科研单位多,重点项目建设必不可少。因此,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区域发展成为阎良区检察院服务科技创新的另一个亮点。该院对辖区内的重点项目走访调研,开展以重点项目需要为服务对象的‘定制式’预防模式,针对项目建设可能出现的职务犯罪风险的招投标、资金、工程监理和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积极开展预防调查、预防咨询、风险预警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采访中,记者得知,阎良检察机关还以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管委会航空管委会检察室为平台开展预防工作,建立园区企业服务模式,服务航空组团的发展,并与基地管委会、西安热工研究院共同推进检企共建项目,形成四项协调机制(专项预防工作机构、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信息交流机制和办案协作机制)。

    “我们在继续推进上述工作的同时,积极联席八所、十所等辖区相关科研单位,开展‘进科研单位’‘进开发区’的走访、调研和宣讲活动,针对科研经费、科技企业、科研人员、科技合作等,加强对科研领域腐败犯罪特点、规律、原因及防范对策的调研,有针对性堵漏建制,提供法治保障。”该院副检察长张建玲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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