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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想请朋友吃天鹅肉 男子花3200元收购4只天鹅被公诉

    时间:2019-01-12  来源:正义网  作者:李闽莉 吴世华 张豪

    正义网南昌1月11日电(通讯员李闽莉吴世华张豪)为宴请朋友,雷某某在进贤县三里乡购买了四只天鹅,哪知天鹅刚买到手就被公安机关查获。近日,江西省进贤县检察院对被告人雷某某以非法收购、运输珍贵野生动物罪向进贤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一审判决,雷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经审查查明,雷某某想用天鹅宴请朋友,便打电话给何某某问其能否弄到天鹅。何某某于是联系了经常在进贤县三里乡金溪湖打鱼的万某珍、万某辉、万某许三人(已另案处理)。万某珍电话告知何某某,他们打渔时发现了四只误食了农药“呋兰丹”的天鹅,但两只已经死亡,另两只无法飞行。听到这里,何某某立马与被告人雷某某驾车来到三里乡,花了3200元收购了四只天鹅。之后两人驾车行驶至进贤县野保站门口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四只天鹅均为鸟纲燕形目鸭科天鹅的小天鹅,属于国家级重点保护动物。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某非法收购、运输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野生动物,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非法收购、运输珍贵野生动物罪。县法院依据检察机关意见作出以上判决,现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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