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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食材收受回扣款 中学原总务处副主任获刑罚

    时间:2017-06-22  来源:正义网  作者:谢子琳

    正义网梧州6月22日电(通讯员 谢子琳)校园是教书育人的一块净土,但身为学校一名教师的谢某某却抵挡不住诱惑,多次收受回扣款,把校园变成了滋生腐败的“温床”。经广西岑溪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 近日,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

    2009年,谢某某被聘任为广西岑溪市某中学总务处副主任。2013年9月,谢某某开始负责该中学饭堂的日常管理及食材采购等工作。在2014年春季至2016年春季共五个学期期间,岑溪市某中学饭堂共向供应商李某某采购蔬菜、瓜豆等食品共计人民币2884507多元。负责该学校饭堂日常管理及食材采购等工作的谢某某多次收受李某某给予的回扣款共人民币14.1万元,并将全部款项用于自己家庭及个人日常生活开支。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谢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学校食材采购工作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款,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二款,已构成了受贿罪。由于谢某某有自首情节,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且全部退出所得的款项,符合缓刑条件,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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