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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工商局原纪检组组长受贿一案宣判

    时间:2017-06-22  来源:正义网  作者:王灿煌

    正义网莆田6月21日电(通讯员 王灿煌)近日,由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莆田市涵江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原纪检组组长陈开鸿(副科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法院审理,一审判处陈开鸿犯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

    经查,陈开鸿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45000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陈开鸿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到案后退出全部赃款,犯罪情节轻微,对被告人陈开鸿的受贿行为可予免除刑事处罚,赃款45000元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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