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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省溆浦县原副县长因受贿罪被判刑

    时间:2017-06-26  来源:正义网  作者:杨华水

    正义网怀化6月26日电(通讯员 杨华水)近日,由湖南省中方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溆浦县原副县长刘某受贿一案,经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作出判决,认定被告人刘某犯受贿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据悉,2010年至2015年期间,刘某利用担任溆浦县卢峰镇党委书记、溆浦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请托人舒某、杨某、周某、陈某等人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3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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