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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村干部联合村民抢建房屋 骗征地拆迁款129万余元被判刑

    时间:2017-06-29  来源:正义网  作者:孙雅静

    正义网益阳6月29日电(通讯员 孙雅静)为了骗取征地拆迁款,三村民抢建房屋,勾结当地村干部,冒充当地两村民骗领征地拆迁款上百万元。近日,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检察院依法将涉案村民提起公诉。

    据悉,2013年9月,在益阳市赫山区国土资源局发出益娄高速项目的“拟征地告知书”后,谢某某、彭某某、曹某某三人在益阳市赫山区岳家桥镇某村抢建两栋楼房,面积约1500平方米。并通过时任该村村支书的何某某,将两栋违章建筑挂靠在村民黄某某、何某某名下,约定获得的户头费归大塘村所有。何某某则利用其职务便利,伪造虚假的建房时间证明提供给岳家桥镇政府。

    2014年11月12日,谢某某指使彭某某、曹某某冒充大塘村村民黄某某、何某某与益阳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管理处直属事务所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共计骗取国家资金129万余元,实际从何某某手中领取人民币90余万元,并由三人平分,剩余资金由被告人何某某用于赔偿当地村民等用途。

    经审理,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谢某某、彭某某有期徒刑六年零十个月;曹某某有期徒刑七年零四个月;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黄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以滥用职权罪判处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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