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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弥补行政公益诉讼的主体缺位

    时间:2017-06-30  来源:正义网  作者:于潇

    正义网北京6月30日电(记者 于潇)“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弥补了行政公益诉讼的主体缺位。”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举行的“全面实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依法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犯”主题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胡卫列在总结试点工作情况时说。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弥补了行政公益诉讼的主体缺位。”胡卫列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填补了行政诉讼法中缺少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空白,为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加强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

    通过公益诉讼试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这三类重要的国家治理主体有机联系在一起,通过监督、协调、配合,形成了保护公益的强大合力。

    记者了解,在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中,山东省庆云县检察院针对环保部门监管不力,致使某污水处理厂在未通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情况下,长期违法生产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法院判决确认庆云县环保局行政行为违法,并责令其依法履职。

    “宣判后污染企业被责令停产,对其他不依法履职的行政机关和污染生产企业也起到震慑作用。”胡卫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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