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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交通肇事潜逃3年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被批捕

    时间:2017-07-03  来源:正义网  作者:陈祥琳 王祖河

    正义网衡阳7月3日电(通讯员 陈祥琳 王祖河)面对法院生效判决,涉案男子彭某故意外出隐瞒行踪,变卖肇事车辆,潜逃长达3年之久,拒不执行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的义务。近日,湖南省祁东县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彭某。

    2014年11月23日,犯罪嫌疑人彭某驾驶一辆白色海马小车在祁东县洪桥镇虎形路东方红小区路段与被害人驾驶的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一级伤残的后果。事故发生后,法院就此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进行判决,判决犯罪嫌疑人彭某应给付被害人赔偿款共计6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犯罪嫌疑人彭某以赔偿太高为由拒不履行赔偿事宜。2015年9月,被害人家属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先后十余次前往彭某家进行强制执行,但犯罪嫌疑人彭某在强制执行期间,以外出打工为手段,故意隐瞒自己行踪,积极转移财产,变卖肇事车辆,以此来规避法院的强制执行。2017年6月12日,犯罪嫌疑人彭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承办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彭某为逃避法院的强制执行而故意外出潜逃长达3年之久,致使法院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其3年之间一直隐藏行踪,具有逃跑的社会危险性,遂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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