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考入湖南省邵东县检察院,被分配到控申科。入职半个月后的一天,60岁的老宁(化名)和妻子走进接访室。因为听力有问题,老宁的嗓门很大,说话的样子像吵架,我一下就懵了。
科长禹益德赶紧过来说:“您慢慢说情况,我把答复写在纸上。”见我们态度诚恳,老宁点了点头。原来,老宁被同村村民宁荣(化名)用镰刀砍致五级伤残,案件移送我院后,办案干警发现宁荣有精神不正常的表现,遂建议公安机关进行精神病鉴定。经鉴定,宁荣是癫痫致精神障碍,无刑事责任能力,公安机关遂撤案。
老宁想不明白宁荣为啥不用负刑事责任。我们详细解释法律规定,但老宁听不进去,反而更激动。老宁的妻子说,他们夫妻俩种了一辈子田,两个儿子在广州打工,老宁受伤至今没有得到分文赔偿,3万元医药费都是借的。
了解情况后,我们决定帮他申请司法救助。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我们发现老宁家确实贫困,符合申请司法救助条件。材料上交后,5万元司法救助金批下来了。当我们让老宁签字确认时,他却不愿签字。再三询问后,老宁说担心我们以他的名义骗救助金。
“这笔救助款直接打到你的账户上,5万元一分都不会少。”听到这儿,老宁终于签了字。
经过此事,我对自己的工作有了新的认识:虽然在公诉席上滔滔雄辩、伸张正义很有意义,但在控申科听民情、解民忧、化解社会矛盾,同样意义非凡。
(作者单位:湖南省邵东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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