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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6月“互联网+检察”指数排行榜发布

    时间:2017-07-05  来源:正义网  作者:余慧

    正义网北京7月5日电(余慧)7月5日,2017年6月“互联网+检察”指数排行榜发布。该榜单评选由正义网主办,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中国传媒大学新媒体研究院提供学术支持,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设计指标体系,北京正义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今日头条提供数据支持。

    本次发布的全国榜结果显示,2017年6月,山东省检察院位居总榜榜首,河北省检察院和云南省检察院分列总榜第二和第三位。与上月相比,总榜新上榜的有河南省检察院、广东省深圳市检察院。

    全国榜中,新上微博榜的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阿克苏分院、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检察院、浙江省温州市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州和静县检察院。全国微信榜一个显著的变化是,以往排名靠前的省级院整体名次下移,前四名均为分州市院,由高到低依次为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锡林郭勒盟分院、山东省济宁市检察院、河北省保定市检察院、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兴安盟分院。与上月相比,四川省巴中市检察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检察院、湖北省十堰市检察院、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检察院新晋级全国头条号排行榜。

    省级榜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山东省检察院、黑龙江省检察院分别位列微博、微信和头条号的榜首。

    分州市榜中,微博、微信、头条号排名第一的依次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阿克苏分院、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锡林郭勒盟分院、安徽省蚌埠市检察院。

    区县榜中,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检察院、甘肃省陇南市礼县检察院和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分别位列微博、微信、头条号排行榜的第一位。值得一提的是,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检察院未检科微信公众号“少年法学苑”,立足职能服务未成年人、家长和学校,搭建预防青少年犯罪新平台,通过三个月的运营,取得全国区县榜第四名的好成绩。

    此外,据统计,此次参评的检察新媒体账号为10242个,其中检察微博3196个,检察微信3505个,检察头条号3541个。2017年6月,地方各级检察机关共发布微博10.8万条,微信文章5.48万篇,今日头条文章4.96万篇。相比2017年5月,微信文章发布数有所上涨,涨幅为2%,微博发布数和今日头条文章发布数有所下降,降幅分别为18%和1%。

    榜单说明:

    1、“互联网+检察”指数(Internet+ProcuratorateIndex,英文简写为“IPI”),由正义网研制,是衡量检察机关利用“两微一端”等开展检务公开、检民互动和法治宣传等工作效果的数据评价标准。

    2、参选样本为地方各级检察机关报送的3196个检察微博、3505个检察微信和3541个检察头条号。

    3、监测范围为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

    4、“互联网+检察”指数由检察微博、检察微信、检察头条号得分加权运算得出,三者所占权重分别为40%、40%、20%。2017年6月“互联网+检察”指数总榜由上述三项均进入前200名的样本中提取排名后所得。

    5、检察微博排行榜由影响力、活跃度、吸引力、传播力和认可度五个一级指标加权运算得出。综合粉丝数、发博数、原创微博数、评论数、被转发数和点赞数等二级指标,通过对各指标权重进行动态赋值,得出各检察微博榜单的排行。

    6、检察微信排行榜由活跃度、吸引力和认可度三个一级指标加权运算得出。综合文章数、发布次数、平均阅读数、最高阅读数、平均点赞数和最高点赞数等二级指标,通过对各指标权重进行动态赋值,得出检察微信榜单的排行。

    7、检察头条号排行榜由影响力、活跃度、吸引力、认可度和传播力五个一级指标加权运算得出。综合头条号订阅量、发文量、阅读量、评论量、收藏量和分享量等二级指标,通过对各指标权重进行动态赋值,得出各检察头条号榜单的排行。

    8、“互联网+检察”指数总榜、检察微博排行榜、检察微信排行榜、检察头条号排行榜四个排名最靠前的20名进行公布。

    9、我们将在统计运算的基础上,启动数据矫正和技术甄别程序,对内容的法治相关度不高的、监测时段内因运营问题引发重大舆情的、有明显数据造假问题的参选样本予以剔除。如对榜单结果有异议或有相应改进建议,请将相关信息发送至justicemedia@126.com,我们将及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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