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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组装枪支林场猎杀野鸡 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公诉

    时间:2017-07-06  来源:正义网  作者:塔娜

    正义网呼和浩特7月6日电(通讯员 塔娜)近日,内蒙古和林格尔县检察院对一起非法持有枪支猎杀野鸡案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是一名酷爱枪支的军事爱好者,平日里最大的爱好就是拿着枪支打猎。

    案发当天,犯罪嫌疑人和朋友吃过午饭后,就驾驶车辆返回公喇嘛,在途径南天门林场附近时,突然有了猎杀野鸡的念头,便当即停车从后备箱内拿出一把枪,组装好后沿路猎杀了三只野鸡,后驾车行驶至和凉公路侯家梁村附近时,被和林格尔县公安局民警查获。

    民警在犯罪嫌疑人驾驶的越野车后备箱内发现一把火枪、四十七发12号子弹及三只被猎杀的野鸡。

    犯罪嫌疑人的火枪是其在2015年向邻村村民借来打猎的,一直未归还;犯罪嫌疑人的弹药是其在2016年12月份回山西省老家时,花1500元购买的,购买后使用了三发,剩余四十七发。

    后经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犯罪嫌疑人车内的猎枪为枪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单管折柄式猎枪),四十七发子弹均为制式12号猎枪弹。

    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对其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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