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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冒充公司董事长 以购买职工股的名义骗取7人近140万

    时间:2017-07-06  来源:正义网  作者:陈岚

    正义网上海7月6日电(通讯员 陈岚)听信了熟人肖某的介绍,购买所谓的公司内部职工股,将辛辛苦苦攒下的买房钱全部投了进去,最终血本无归。虹口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肖某提起了公诉,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肖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吴女士就职于肖某经营的一家家政服务公司。在2011年3月左右,肖某在和吴女士聊天的过程中得知了吴女士为了给儿子购买婚房,平时省吃俭用积攒下了32万元。

    肖某谎称自己是某二线城市一家大型购物中心的副董事长,可以帮吴女士购买该公司的职工股,然后到期分红赚钱,一年到期后连本金加分红可以返还40万人民币,算下来年回报率达到了120%。吴女士经不住诱惑,就将手头的32万元给了肖某购买所谓的职工股。 2012年2月,吴女士如期收到了来自肖某的40万银行转账。

    紧接着,肖某怂恿吴女士继续投资。2012年3月,吴女士没能经受住肖某的诱惑,决定将收到的40万元再次购买了职工股,并约定到当年9月,吴女士可以连本带利获得49万。然而到了9月,肖某开始以各种理由拖欠还款,一直拖到2016年3月,吴女士成功申请到经济适用房,急需首付款,一直拿不到自己的“投资款”的吴女士这才前往派出所报警。

    据了解,2012年6月的时候,肖某曾在吴女士催促下写过一张投资的证明单据。上面写有肖某是某大型购物中心的员工,投资股份四十万等字样,并盖有该购物中心的公章。吴女士凭此相信了肖某的副董事长身份。

    肖某到案后,经查证,该购物中心是肖某虚构的公司,证明单据及公章都是肖某伪造的。据了解,除了吴女士以外,另有6名肖某的熟人也被肖某游说购买了所谓的职工股。此外,肖某还以父亲生病急需用钱等原因时不时向被害人借款。经调查,肖某一共以购买职工股的名义,骗取了7名被害人近14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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