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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租车司机乘客被抢 心怀愤恨驾车追赶后撞击他人车辆

    时间:2017-07-07  来源:正义网  作者:孙晓兰

    正义网邵阳7月7日电(通讯员 孙晓兰)出租车司机张某在接客时,因客源被伍某抢走双方发生冲突,心怀愤恨,一时头脑发热,不计后果,开车撞击伍某的车辆,最终酿下苦果,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经大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于6月26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2016年7月9日凌晨,张某驾驶出租车在邵阳市火车站公交站牌附近揽客时,遭到驾驶捷达车的伍某抢客,双方继而发生争执及肢体冲突。围观群众劝阻后,伍某驾车搭乘莫某、刘某等4名乘客沿207国道驶往邵阳县。

    张某觉得自己吃了亏,心中气愤,为了给伍某一个教训,其驾车在火车站前出口堵截未果,遂沿207国道往邵阳县方向追赶,在两车时速约60公里的情况下,张某朝伍某所坐的驾驶室撞击而去,致伍某的车辆严重偏离行车轨道,车身受损。伍某见状,奋力将车开回国道上,之后,择小路加速逃离至邵阳县。

    事后,张某返回邵阳市区,因担心伍某报复,便向民警报警并如实供述了事情经过。

    案件移送到大祥检察院审查起诉时,经审理,该院认为:张某为泄私愤而驾车在国道上追逐、撞击行驶中并乘坐多名乘客的小轿车,使较多的人感受到生命、健康或者财产受到威胁,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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