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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王宏江因严重违纪受处

    时间:2017-07-11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作者:

    天津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王宏江 因严重违纪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新华社北京7月10日电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天津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王宏江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王宏江同志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规决策使用财政资金,送给他人礼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宏江同志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正厅级非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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