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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在家中宴请朋友 不料醉酒后持刀捅伤来客

    时间:2017-07-12  来源:正义网  作者:陈敬东

    正义网来宾7月12日电(通讯员 陈敬东)男子韦某本来高高兴兴叫朋友到家中吃饭喝酒,没料到自家喝高后失去控制,突然挥起水果刀捅伤了来客。虽然是醉酒状态,但我国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近日,韦某为自已的醉酒行为付出了代价,经广西象州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2016年8月27日下午,韦某邀请朋友莫某、覃某、赖某等人到家里吃饭。大家已经好久不聚,一时高兴就多喝了几杯,饭局一直持续到晚上。其间,朋友们频频向韦某敬酒,韦某来者不拒,结果喝得酩酊大醉,瘫倒在沙发上。19时许,喝得醉熏熏的韦某拿着水果刀走上阳台,突然对在阳台上聊天的莫某、覃某等人一阵乱捅。莫某躲避不及,腹部中了一刀。看到莫某流血,韦某竟像无事一般走回沙发躺下。覃某等人赶紧报案,并将莫某送到医院救治,后经法医鉴定为重伤。法院审理后认为,韦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韦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当庭自愿认罪,且赔偿了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五千元,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据此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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