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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诈骗40万拒不承认 公安机关完美取证显神威

    时间:2017-07-13  来源:正义网  作者:王新宇

    正义网呼和浩特7月13日电(通讯员 王新宇)一女子利用假的购房合同诈骗40万后拒不承认,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公安机关的强力侦查取证下,2017年7月11日,内蒙古呼和浩特新城区检察院对孙某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

    现年46岁的孙某,在巴盟前旗经营着一家公司。2014年5月中旬,孙某找到了自己的朋友石某,以公司资金周转不开需要给工人发工资为由提出借款的需求,石某当时手头没钱,就帮孙某联系了自己做小额贷款的男朋友宝某。宝某应邀来到巴盟前旗后,孙某带宝某参观了她的工厂,然后提出了借款的需求,宝某看到孙某确实有产业,像是个做事的人,加上当时宝某与石某是男女朋友关系,而石某与孙某又是二十几年的朋友了,所以宝某就同意了借款,并约定了借款利息与期限。由于孙某急需用钱,所以宝某于当日和次日分两笔给孙某转了40万元人民币。回到呼市后,三人又聚在一起补签了借款合同,同时孙某提供了一份华侨新村商品房的购房合同作为抵押。可让人没想到的是,到了约定借款期限后,孙某不但没有还钱,还连人也找不到了,宝某无奈只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去收房,收房时却发现里面已经住了李某,据李某说房子是孙某与其共有的,而孙某提供给宝某的购房合同上却显示房子为孙某个人所有,后经过鉴定才发现孙某提供的那份购房合同是伪造的。

    事情至此可以说孙某的犯罪事实已经非常明显了,然而在接下来的侦查过程当中却遇到了一些问题,由于孙某拒不承认曾经为借款提供过担保,且拒不交代伪造合同的来源,所以本案基本上属于“零口供”案件。面对这种情况,公安机关并没有放弃,而是积极的从其他方面入手,充分取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通过对华侨新村商品房原始合同的调取以及对华侨新村开发商相关工作人员的询问发现,华侨新村商品房原本为孙某个人所有,后在孙某同意的情况下变更为孙某与李某共有。虽然孙某拒不交代伪造购房合同的来源,但通过上述证据我们可以看出,孙某明知房子为其与李某共有,还利用假的购房合同提供担保骗取借款,借款后不按期偿还且人也消失不见,非法占有目的明显。此外,孙某在2015年还曾因涉嫌骗取贷款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期6个月执行,可见其主观恶性较深。

    随着新刑诉法的实施,办案透明化程度不断提高,犯罪嫌疑人的反侦查能力增强,“零口供”案件呈上升势头。面对这样的局势,只有转变侦查策略,找准“零口供”案件中证据间的连接点,以间接证据为先导,分析、判断直接证据的真伪,才能像本案一样成功处理“零口供”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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