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安庆7月21日电(通讯员 姜黑妹 徐记生)骑车路上遇到他人求载,出于好意搭载一程,不料途中三轮车发生侧翻,事故造成乘车人1人死亡。经安徽省望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7月12日,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任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7年4月15日清晨6点多,家住望江县太慈镇马山村的六旬老妪任某某骑着她“以旧换新”买来的的无号牌电动三轮车,搭载同村村民陈某某一起去采茶叶,在途经太慈敬老院时,碰到了同样去采茶叶的潘某某等一行5人。
潘某某等人请求任某某搭载一程,任某某本不愿搭载,但碍于5人央求,便勉强同意了。
任某某驾驶三轮车沿太凉线“村村通”道路行驶至桃岭村示范路交叉口上坡路段时,因电动车动力不足,制动系统不稳,导致车子溜车和侧翻,车上乘坐的潘某某摔倒在地,上身被压在车身下面,后因抢救无效于4月25日出院,次日在家中死亡。
经事故责任认定,任某某在本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潘某某等人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