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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做好顶层设计,汇聚公益诉讼合力

    时间:2017-07-24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作者:史兆琨

    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全国人大代表期望

    做好顶层设计,汇聚公益诉讼合力

    尹济玉

    王曼利

    近日,记者采访了参加全国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沈阳市朝鲜族第一中学老师尹济玉和全国人大代表、陕西西安公交巴士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王曼利,听取他们对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建议。

    《声音周刊》:尹代表您好。此次参加全国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会议有哪些感受?

    尹济玉:我是全国人大代表,也是一名教师。参加这次全国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会议,深感荣幸。通过参加会议,我进一步认识了公益诉讼制度的重大意义,也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起到的重要作用。以前,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诸多民生问题方面,多头管理,不好追责。现在,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修改后,有了渠道、路径、方法,老百姓知道该找谁,也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提供了法律依据。检察机关两年的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为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制度提供了重要参考。我由衷为检察机关所做的工作点赞。

    《声音周刊》:对于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您有哪些建议?

    尹济玉:我从个人角度而言,有三个小建议:

    第一,向内看,要做好顶层设计,并要落到实处,提高办案专业化水平。打铁还需自身硬,检察机关要充分利用试点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以及试点工作中一些可推广、可复制的创新性举措。同时,要加强内部培训、学习、交流,尤其是帮助非试点省份更好拿捏案件审查标准。公益诉讼是新的探索,在实践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所以要加强反馈、案例分析、理论研究,逐步完善公益诉讼具体制度,来确保检察机关扎实稳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第二,向外看,加大力度做好宣传。走进社区、学校、机关,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法律修改的意义、内容,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第三,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工作。行政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责任的主要承担者,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目标是一致的。要主动做好协作、沟通,获得支持和配合。同时积极争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法院支持,汇聚公益诉讼更大的合力。

    《声音周刊》:王代表您好。您对全国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如何看?

    王曼利: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对检察机关而言是一个考验,体现了检察机关敢于啃硬骨头的决心,这需要很大的勇气。公益诉讼机制的建立也会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更好地解决行政机关工作中存在的怠政懒政等现象。

    从调研视察的情况看,检察机关两年的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我对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持完全赞成和拥护的态度。

    《声音周刊》:对于严格执行诉前程序、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功能方面,您有哪些改进的建议?

    王曼利:检察机关要增强调查取证的能力,平时尽量多做一些调研。同时,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的人员力量应当适当增加。现在有些省份检察机关在环保局设派驻检察室,我认为这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可以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也可以鞭策相关行政机关更好地履职。

    《声音周刊》:对于目前检察机关总体办案规模还不大,有影响、有震动的重大案件还不是很多的现状,您认为应如何加大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力度,增强公益诉讼的保护实效?

    王曼利:我认为可以加大宣传力度,尽量争取全民参与,拓展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渠道。这样随着案件数量的逐渐增加,有一定规格的案件可能就会暴露出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也可以得以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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