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社会资讯 > 法制新闻 > “两高”出台司法解释严惩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犯罪
  • “两高”出台司法解释严惩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犯罪

    时间:2017-07-24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作者:徐日丹

      “两高”出台司法解释严惩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犯罪

    正义网北京7月23日电(记者徐日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解释》共15条,对刑法第六章第八节“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相关罪名作出了进一步解释和说明,对审理此类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统一、规范。

    《解释》明确了刑法中“组织他人卖淫”的概念及特征,对组织卖淫罪和强迫卖淫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进一步明确,对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入罪条件、“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以及办理该类案件中财产刑的运用、特殊从业人员通风报信行为的定罪处罚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另外,《解释》还重点关注对未成年人、孕妇以及智障人员的特殊保护。

    关键词:
    [phomead]6[/phomead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