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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脚抽筋想吃田鸡补身体 男子与侄子捕27只虎纹蛙被诉

    时间:2017-07-28  来源:正义网  作者:林希

    正义网莆田7月28日电(通讯员 林希)犯罪嫌疑人郑叔以自己食用为目的,纠集郑侄一起窜到福建省仙游县游洋镇某村抓“田鸡”。殊不知,其二人抓获的却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虎纹蛙”。

    犯罪嫌疑人郑叔因为脚会抽筋,听说吃“田鸡”能补一补,且之前在游洋镇打工时,知道某村有“田鸡”,故于2017年05月09日18时许,叫上其侄子郑侄一起从永泰驾驶二轮摩托车到仙游县游洋镇抓捕“田鸡”。当天19时许,犯罪嫌疑人郑叔、郑侄就开始通过“田鸡”的叫声判断“田鸡”的位置,并开始捕捉“田鸡”。由于郑侄是第一次抓,郑叔还教郑侄用手电筒直照“田鸡”的眼睛,那样“田鸡”就不会跑掉。后两人就分头各自抓捕。

    不久,该村村干部接到群众举报,说有永泰人在田里抓“田鸡”,通过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宣传了解到该二人抓捕的“田鸡”实属二级保护动物“虎纹蛙”,知道问题严重性的村干部立即赶到现场,劝阻郑叔、郑侄继续抓捕“田鸡”,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犯罪嫌疑人郑叔一共抓了17只“田鸡”,郑侄一共抓了10只。经鉴定,该27只两栖动物为虎纹蛙,属无尾目蛙科虎纹蛙属,系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其鉴定价值为22545元。现该27只虎纹蛙已被公安机关扣押并放生。

    犯罪嫌疑人郑叔捕获“田鸡”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的规定。近日,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起诉犯罪嫌疑人郑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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