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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街头怒砍妻子 检察官空手夺刀控制事态蔓延

    时间:2017-07-31  来源:正义网  作者:肖茜予

    正义网恩施州7月31日电(通讯员 肖茜予)7月27日,一起由湖北省恩施州来凤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故意伤害案件一审宣判,被告人陈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而这件看似普通的故意伤害案件在案发当天却发生了不平常的事。 

    2017年5月22日7时许,天空下着微雨,来凤县检察院55岁的检察官张洪辉像往常一样离家上班,走到翔凤镇东环路挖机学校时,张洪辉发现身旁驶过两辆摩托车突然在前方停了下来,一中年男子与一女子下车后开始了激烈的争吵,直到张洪辉经过两人走出十几米远,两人也没有停止,出于职业敏感性,张洪辉忍不住多留心了一下,一回头,只见那名中年男子从摩托车车垫下抽出一把菜刀朝女子头部砍去,鲜血一下从女子头部流了下来,男子仍未停息,举刀朝女子头部与身上乱砍,部队转业出身的张洪辉似乎一下子恢复了多年前的训练素能,他毫不犹豫转身冲上前去,将男子抱住,试图夺取男子手上的菜刀,已经被冲动与愤怒淹没理智的男子对张洪辉连声大吼道:“家务事!哪个都莫管闲事,哪个管砍哪个!”但是言语没有丝毫吓退张洪辉,他死死抱住男子,奋力将男子手上已沾满头发与鲜血的菜刀夺下,见旁边跑来了一名行人,张洪辉急忙叫他报警,同时紧紧控制住中年男子,待行人报警后,张洪辉与他一道守着砍人男子,直到警察到来。 

    砍伤女子的这名中年男子就是陈某,被夺刀后,他情绪逐渐平息了下来,在等待警察和救护车到来的时间里,他坐在花台上向张洪辉讲述了砍人的原由。 

    原来,陈某与被害人小红(化名)系夫妻关系,二人育有一子,但双方关系一直不睦并长期分居。案发当天,陈某在来凤县春晖学校门口将准备前往驾校学车的妻子小红拦住,要求与其商量抚养孩子的问题,但遭到小红拒绝,小红称要到公安局商量,二人在前往公安局路途,陈某再次拦住小红要求协商孩子抚养问题,二人再次发生争吵,加之陈某认为小红有外遇,冲动间,陈某情绪失控,遂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菜刀砍向了小红…… 

    2017年5月31日,经来凤县民族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小红头部及双上肢多处皮肤组织裂伤,右小指离断缺失,第四掌骨骨折内固定,颅骨骨折,损伤程度被评定为轻伤二级。

    2017年6月20日,小红考虑到夫妻感情、孩子抚养以及自身伤情等多项情况,对陈某出具了谅解书。7月下旬,陈某与小红办理了离婚手续,约定孩子由陈某抚养。 

    此案于7月27日开庭审理,陈某当庭自愿认罪,“如果不是被人及时制止,后果可能不堪设想,以后再不会这样冲动。”陈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恨。 

    考虑到此案系因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引发,且陈某已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法院遂依法对陈某作出了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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