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蚌埠8月2日电(陈丽秀)用私家车载客时丢了一单生意,同行过来关心反而因言语不和动手伤人,结果赔了钱财又获刑。近日,经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胡建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胡建华平时在家务农,空闲时开私家车载客赚钱。2016年11月8日,胡建华在酒店门口等客时,有两名到五河县的乘客打算坐他的车,但后来又临时改主意坐出租车走了。这一幕被同在酒店门口私车拉客的丁某看到。虽然两人先前并不认识,但看到胡建华的生意没有做成,丁某还是走过去询问原因。胡建华心中恼火,与丁某言语不和,并由口角发展到厮打,几拳就将丁某打倒在地。
经鉴定,丁某颅脑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案发后,胡建华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悟,经调解主动赔偿丁某5万元,取得了丁某的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