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社会资讯 > 法制新闻 > 湖北十堰郧阳区首起非法盗采绿松石矿的四名嫌疑人被捕
  • 湖北十堰郧阳区首起非法盗采绿松石矿的四名嫌疑人被捕

    时间:2017-09-06  来源:正义网  作者:郝天锋

    正义网十堰9月6日电(通讯员 郝天锋)9月5日,湖北十堰市郧阳区检察院对该区首起非法盗采绿松石矿的犯罪嫌疑人黄某、康某、康某某、贺某某,以涉嫌非法采矿罪依法批准逮捕。该院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黄某、康某、康某某、贺某某后,指派骨干检察官集中精力,认真审查案件证据,提审犯罪嫌疑人。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黄某、康某、康某某、贺某某伙同他人自2016年底至今年4月份,勾结湖北三新矿业有限公司绿松石护矿人员,携带钢钎、锤子、炸药、雷管等作案工具,先后五次非法进入湖北三新矿业有限公司鲍峡绿松石矿洞盗采绿松石100余斤,非法获利25万余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3条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犯罪嫌疑人黄某、康某、康某某、贺某某非法盗采绿松石获利25万余元,达到非法采矿刑事犯罪“情节严重”的标准,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黄某、康某、康某某、贺某某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据侦查监督部检察官介绍,近年来,随着市面上对绿松石价格的肆意炒作,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大批群众冒着生命危险非法进入绿松石矿洞盗采绿松石,导致出现盗采、炮炸、哄抢绿松石现象十分猖獗,伴随出现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甚至出现盗采人员在矿洞被矿石掩埋,失去生命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因素,屡禁不止,给党委政府造成巨大的维稳压力。

    办案检察官提醒,盗采绿松石矿是一种严重的破坏环境资源类的非法采矿刑事犯罪。一些犯罪嫌疑人铤而走险,冒着生命危险实施犯罪,代价沉重。检察官规劝那些利欲熏心的人迅速收手,也提醒人民群众踊跃检举盗采绿松石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旦发现盗采绿松石现象,要及时报警,司法机关将严厉打击,绝不姑息迁就。

    关键词:
    [phomead]6[/phomead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