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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被公诉 编写剧本实施诈骗

    时间:2017-09-28  来源:正义网  作者:卢金增 赵建 李芳华

    正义网青岛9月27日电(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赵建 李芳华)个人利用自身工作便利,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团伙从网上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编写“剧本”,假扮老师和医生,拨打家长电话,以学生在校生病或者受伤为由,进行诈骗。9月28日,青岛市市北区检察院依法对郑某才等8人分别以涉嫌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

    家长接到“老师”电话,孩子摔伤急需手术费用

    2016年9月5日上午,家住青岛市的王女士正在上班,突然接到一个自称是孩子老师的电话,电话中说因孩子在学校摔伤正在医院需要做手术,让王女士尽快汇款50000元手术费,王女士听见对方将孩子的学校名称、年级、姓名说的都丝毫不差,医生也拿过电话跟她讲孩子伤情比较严重,必须马上进行手术,否则后果可能很严重。王女士没有起疑,马上通过网上银行向对方提供的银行卡转账50000元,并且请了假匆忙赶往医院,却没有查到自己孩子入院的信息,又赶往学校,看到孩子安然无恙地坐在教室里,王女士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借此牟利

    为何对方能将学生信息掌握的如此准确?犯罪嫌疑人杨某某起了重要的作用。杨某某系某征信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通过工作、交换等途径,搜集、储存了大量全国各省市公民的个人信息,并通过“QQ”等软件在网上公开售卖。2016年以来,他先后几次将包含学生姓名、年龄、家长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在内的学生信息共计20000余条,出售给郑某才等人,获利共计人民币400元。正是因为这些详细的个人信息,导致郑某才等人的诈骗行为屡屡得逞。

    编写剧本,明确分工,实施诈骗

    郑某明、郑某才、郭某某、黄某、洪某川等人都是福建省某村的村民,从2016年9月起,几个人合谋实施诈骗,由郑某才准备诈骗“剧本”,并在诈骗后取款;郭某某准备电话卡、银行卡等作案工具,联系外地的取款人取款;黄某、洪某川分别假扮老师,郑某明负责购买学生信息,并假扮医生。黄某、洪某川、郑某明在工作日的时间,在老家村子后山上,拨打学生家长电话,谎称孩子在学校受伤急救需要手术费,由假扮医生的郑某明在电话里配合,多次骗取学生家长钱款。截至被公安机关抓获时,已诈骗成功十余次,涉案金额达20多万元。

    外地取款,转移资金,逃避侦查

    这个团伙联系在外地的洪某意、洪某生二人,由他们提供多张不同号码的外地银行卡,每次诈骗随机选择使用其中一张银行卡。一旦诈骗成功,受害人将钱汇入账户后,就立即联系洪某意、洪某生在福建省其他地区通过提现、套现、转款等手段,迅速将诈骗的钱款取出,用这种方式来转移资金,逃避侦查。在扣除洪某意、洪某生的佣金后,几个人将剩余钱款进行分赃。

    立案侦查后,青岛市公安局组织网警、技侦、刑警等多警种共同协作,至福建与当地警方对接工作。2016年11月3日,警方在福建将七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七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对其参与电信诈骗的事实供认不讳。2016年11月18日,杨某某在其工作单位郑州市某征信公司被抓获。

    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20000多条,获利400元,导致10多名家长被骗,损失20多万元。杨某某为了一己私利,甚至是蝇头小利,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郑某明、郑某才等人合谋诈骗,分工明确,总结了一套成熟的犯罪手法,给受害人带来重大的财产损失,等待他们的终将是法律的严惩。

    据记者了解,这起合伙电信诈骗案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作案手法变化快。犯罪分子作案手法翻新层出,千方百计编造各种虚假事实进行诈骗犯罪,从最初的“中奖”,“消费”等虚假信息,到冒充电信工作人员、公安民警诈骗,尤其个人信息被泄漏后,导致诈骗信息很精准,识别困难,群众容易上当受骗。

    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大。很多受害人多年的积蓄一夜之间被骗走,心理压力很大,个别人甚至会有轻生的念头。

    受害群体不特定。受害群体在各个职业中均有很大比重,各年龄段的受害人也都占有相当的比例。

    侦办难度大。电信诈骗犯罪往往是跨地区甚至是跨境作案,涉案资金账户和受害人遍布全国各地,地区协作成本高,破案难度大。犯罪分子转移赃款便捷迅速,证据固定难度大,追回赃款的可能性较小。

    检察官提醒人们,不要轻信陌生电话,一定要核实清楚对方身份,不泄露个人及家庭的隐私,尤其是家庭关系、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一旦遇到类似情况,不要轻易汇款,保留诈骗信息,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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