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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减轻缴费负担 社保待遇不受影响

    时间:2019-06-08 18:10:00  来源: 成都日报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作者:

    记者近日从市人社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四川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实施,成都市对省上社保降费减负政策只有原则规定但未明确的事项进行了补充完善。

    一是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设定了8个缴费基数档次,供其自愿选择。

    二是将工伤保险费率在现行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规定基础上下调50%。

    三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均统一使用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数据显示,2015年以来,成都市认真执行国家、省有关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政策,各险种的社保综合费率下调了3.35%,累计为企业减轻社保缴费负担206.65亿元。仅2018年,全市社保降费为企业减负70.94亿元;预计2019年将为企业减负125.54亿元。在保持职工社保待遇水平不受影响的同时,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

    社保降费减负,对企业和个人来说有什么实质性利好消息?降费减负后,社保待遇会不会降低?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就全市社保降费减负新政策进行解读。

    缴费基数下降

    社保待遇不会“缩水”

    养老保险是“多缴多得”“少缴少得”,现在计算平均工资的口径变了,缴费基数下降了,大家缴的钱变少了,社保待遇会不会也“缩水”?

    “以前我们执行阶段性降低部分社保费的政策,职工的社保待遇并没有降低。”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6年5月起,成都市一直执行国家的阶段性降低部分社保费的政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至19%,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1.5%降至0.6%、个人缴费比例从0.5%降至0.4%,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下调30%-50%。这3年来,减轻了企业和个人的缴费负担,但职工的社保待遇没有“缩水”。

    对企业来说,社保降费减负后确实省了不少钱。那么,对个人而言将有哪些利好呢?据悉,对个人而言,可以在四川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到300%之间自愿选择缴费档次,选择范围扩大了,选择同样的缴费档次,因缴费基数降低,也可以省一笔钱。该负责人列举了某个参保人员,按缴费基数100%的档次缴费。在调整缴费基数前,每月养老保险缴费金额是5969.25元×20%,为1193.80元。那么现在,调整缴费基数后,每月养老保险缴费金额是5397.08元×20%,变为1078.60元,比过去减少了115.20元。

    缴费档次选择范围扩大

    个体参保人员有8个档次可选

    对企业和个人来说,社保降费减负能给他们带来什么样的实质性利好消息?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企业来说,社保降费减负政策能较大幅度减轻社保缴费负担。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相比之前的20%或者19%,一次性降低了3至4个百分点,相当于降低了五分之一,降费力度很大,并且是长期性的制度安排,将促进市场竞争环境的公平,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稳定就业,推动高质量发展。

    对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来说,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能较大幅度减轻社保缴费负担。比如,以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来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工资水平较低的职工,他们的缴费基数可能会相应地降低,缴费的负担就会减轻。其中,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到300%之间自愿选择缴费档次,选择范围扩大至8个档次,收入低的可以选择低缴费档次,这样可以减轻缴费负担;收入高的可以选择高缴费档次,今后可提高自己的养老金水平,体现“多缴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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