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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昆明全面清理返退劳保费 未领到钱的企业请尽快申请

    时间:2017-04-07 08:51:37  来源:  作者:

    4月6日上午,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继续做好建筑业劳保费清理返退工作会,要求各县(市)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继续做好劳保费清理返退工作,自2009年3月1 日以来收取的劳保费必须按100%全部清理返退。

    据了解,自去年下半年全面停收建筑业企业劳动者保障费及开始返退以来,昆明市级已完成了93%的返退工作,但仍有不少单位尚未申请办理返退劳保费,市级需要返退的费用还有2亿余元,市住建局希望尚未办理退费的各企业尽快到市住建局及各区住建局申请办理返退工作。

    为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给建设企业减负,根据国务院、云南省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等文件精神,昆明市自2016年6月23日起全面停收建筑业企业劳动者保障费,并开始开展劳保费清理返退工作。

    期间,昆明市住建部门采取了严格落实规定政策,清查核实摸清底数,主动联系及时返退,简化申请返退资料,提高工作效率等措施,并通过发布通告、电话通知、召开未返退项目单位会议等多种方式通知各相关单位前来办理退费事宜,很多单位已完成退费,目前仍有不少单位尚未申请办理返退劳保费。

    4月1日昆明市再次召开清理返退劳保费专题工作会,要求加快全市的清理返退工作。明确要求自2009年3月1 日以来收取的劳保费按100%全部清理返退; 2017年5月31 日前,继续集中办理劳保费的申请返退。对原单位撤销、联系不上或建筑企业不申请返退等难以返退的项目,2017年6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将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通告,如通告后仍未来返退的,专报市政府(县区报辖区政府或管委会)审定后再行处置。

    市住建局负责人表示,希望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清理返退工作,确保此次劳保费清理返退工作的顺利完成。

    各单位要通过发布通告、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主动联系,告知涉及未返退项目、补退项目的建筑企业,尽快申请返退劳保费。

    各县(市)区、国家开发(度假)园区要争取在今年9月以前完成此次劳保费的清理返退工作。并全面摸清所收劳保费未返退项目和资金情况,特别是2009年3月1 日以来已返退项目及返退资金、未返退项目及缴纳资金等情况,要逐一清查核实,并建立电子台账,确保劳保费返退100%无差错,确保返退资金安全。

    咨询电话:63149829(窗口)63114012、63175119(市劳保处)

    记者 吴劲松(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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