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和讯网消息 1月6日,湖南保监局发布湘保监罚〔2016〕91号、92号、93号、95号文,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化支公司大病保险理赔过程中,存在多补偿大病保险赔款的行为。湖南保监局决定,对安化支公司罚款21万元,对龙丽红予以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对张勇给予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对贺建军给予警告并处罚款7.5万元。
湖南保监局表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化支公司,大病保险理赔过程中,存在多补偿大病保险赔款的行为。上述事实的主要证据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相关人员出具的情况说明、调查笔录会议记录等。龙丽红作为时任国寿股份安化支公司经理,分管大病保险,对部分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张勇作为国寿股份安化支公司副经理,分管大病保险工作,对部分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贺建军作为政策性保险工作负责人兼大病保险系统审核岗,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116条、171条等相关规定,湖南保监局决定,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化支公司罚款21万元,对龙丽红予以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对张勇给予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对贺建军给予警告并处罚款7.5万元。
湖南保监局最后指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中国保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资料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化支公司为A股“中国人寿”下属子公司,截止6日收盘,中国人寿报25.18月,下跌0.79%。和讯网发现,2014年4月,湖南保监局批复了龙丽红中国人寿支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