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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一带一路”的保险业不应与金融杠杆划等号

    时间:2017-05-10 23:15:40  来源:  作者:

    近期,保监会发布了《保险业服务“一带一路”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指出保险业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中,既要立足于现阶段的行业实际,找准切入点,主动作为,更要着眼长远,以全面提升行业国际竞争力和全球服务能力为目标,全面对接“一带一路”建设的需求。由于大众对保险业务、保险业商业模型的不了解,近期在一些媒体报道中,出现了简单地将保险资金等同于金融杠杆,将险资投资等同于杠杆收购的误读。记者就此问题专程采访保险业内人士,予以澄清。

    保险资金不能简单地同杠杆划等号

    近几年来,险资作为具有一定实力的机构投资,活跃在资本市场的各个领域,成为资本市场上最重要的长期资金来源之一。在国家出台的各种支持金融供给侧改革的政策的大背景下,各大险企纷纷调整产品结构和投资方式,以更强的盈利能力,支持保障型业务的发展,已经成为行业的共识。

    险资直投最常见的模式,即保险机构利用自身募集的资金,面向资金需求方直接发放贷款。免去第三方中介。与传统模式相比,直投模式减少了中间环节,降低了放贷成本和融资成本。据统计,2015年,保险机构大约有5000亿的金额用在了直接投资上。截至2016年上半年,以另类投资为主的“其他投资”占保险资金运用余额比重达到34.22%,超越债券成为保险第一大类配置品种。

    保险业内人士指出,险资更加青睐直接投资,原因有三:一是直接投资是主动投资,能够更好地投向国家政策支持的行业;二是部分大型保险机构在申请牌照就申请了直投牌照;三是国内目前合格的基金管理人偏少。因此,保险资金参与直接投资的趋势逐渐成为市场共识。

    在保险业市场化进程的提速过程中,个别险企利用直接投资或高收益保险产品例如万能险等获得大量现金流,并运用杠杆博取收益,引发了监管层的关注。各方关注的焦点在于险资投资与杠杆的关系。

    对此,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指出,一些新闻报道中简单地将保险资金等同于杠杆资金,将保险资金的正常投资等同于杠杆收购,是基本概念的混淆,也不能排除个别媒体有偷换概念,博取眼球的嫌疑。

    王国军教授表示,保险资金如果没有通过层层抵押放大,而是直接进行投资就不是杠杆投资。“判断是不是做杠杆,主要看有没有利用杠杆将资金放大,如果没有放大效应,就不能称之为杠杆。在有完善的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的情况下,保险资金的投资完全是正常业务。收取保费、进行投资、给保户一定的收益并赚取投资利益是保险公司最基本的盈利模式之一。”

    险资投资是对国家政策的积极响应

    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指出,要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其中特别提到“在保证安全性、收益性前提下,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提高保险资金配置效率”和“促进保险市场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协调发展。进一步发挥保险公司的机构投资者作用”。

    这一标志性政策被业界称为新“国十条”。新“国十条”的出台给保险业带来了历史性的发展机遇,全行业驶入前所未有的快车道:就在同年底,全国保险业资产总额首次站上10万亿大关,保费收入突破2万亿元,增速达到17.5%,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达到6.3%,为近五年来最高水平。

    同时,保监会还鼓励险资积极参与资本市场:2014年初,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就将保险投资权益类资产比例限额从此前的25%提高至30%。2015年7月,为了稳定国内资本市场,保监会再度放宽险资入市要求,将险资投资单一蓝筹股票的余额占上季度末总资产的比例上限由5%调整为10%,投资权益类资产的余额占比达30%的,可进一步增持蓝筹股票,增持后权益类资产余额不高于上季度末总资产的40%。业内专家认为,虽然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保监会对于保险资金投资的比例已经进行了回调,从当时的市场情况看,险资入市对稳定市场起到了至关重要的稳定作用。

    遵循合法合规,服务“一带一路”

    近期,保监会发布了《保险业服务“一带一路”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指出保险业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中,既要立足于现阶段的行业实际,找准切入点,主动作为,更要着眼长远,以全面提升行业国际竞争力和全球服务能力为目标,全面对接“一带一路”建设的需求,不断深化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新产品、新渠道、新模式,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综合保险服务。同时,根据“一带一路”倡议实施推进情况,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为国际和地区合作提供保险服务。

    与此同时,随着我国中等收入家庭数量呈几何式爆发以及养老金改革,以及储蓄利率降低的宏观趋势,城市中等收入群体的消费升级,驱动保障型保险需求和投资型保险需求齐头并进,在突出保障性的同时,保险的金融属性和盈利水平越来越被市场所期待。基于此,保险资金相继进入资本市场等多个领域,保险经营中承保和投资形成了“两个轮子”双轮驱动。

    从2014年开始,我国保险公司普遍实现快速增长,当年也被业界称为中国保险业“最好的一年”。2014年,全国保费收入突破2万亿元,保险业总资产突破10万亿元,保险业增速达17.5%。财产险保费收入7203亿元,同比增长16%;人身险保费收入1.3万亿元,同比增长18.2%。二是结构调整走向深入。截至2016年末,中国保险业总资产达15万亿,在金融业中的占比为5.3%。如此庞大的资金规模,加上负债久期长、投资范围广和可用程度高等因素,险资已成为经济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力量,并为稳定资本市场起到了重要作用。

    鉴于险资具有期限较长、流动性低和风险厌恶的特点,保监会还出台了一系列放开险资投资另类投资产品的政策规定。按照保监会规定,另类投资包括股权投资、不动产投资和境外投资。其中,股权投资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其中直接投资限于金融、养老、医疗、汽车服务、能源、资源、现代农业和新型商贸八大行业。

    安邦保险集团董事长吴小晖曾多次表示,安邦保险集团的发展得益于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保险资金在二级市场投资是对实体经济发展实实在在地支持。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徐敬惠也曾对媒体表示,保险无论是传统、分红、万能还是投连,都是较为成熟的主流业务,也是保险资金的正当合法来源。无论是机构投资者,还是相关部门,任何简单粗暴的做法和说法都是不利的。对于行业中的不合规现象,社会各方都要积极完善市场规则和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健康向上的资本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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