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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十一”引发全民购物热 购物者消费需理性

    时间:2016-11-19 07:17:29  来源:  作者: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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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陈思源

    11月11日,阿里巴巴平台未经审计的数据显示,零时6分58秒,天猫淘宝平台成交额(GMV)超过100亿元。去年达到这一成绩,花了12分28秒。2014年耗时为38分钟,2013年耗时接近6小时。今年11月11日零点过后的10余分钟内,淘宝、天猫等App由于瞬间大量访问,还是出现了短暂的访问中断。

    11月11日下午消息,截止下午15时,2016天猫双11交易额超912亿元,打破2015年双11全天交易额纪录。来自阿里巴巴实时数据显示,下午15时 ,2016天猫双11全球狂欢节交易额912亿,无线交易占比83%,超越去年全天交易额。目前,阿里双十一媒体中心大屏幕上的数字依旧处于持续上升阶段。“双11”影响力逐步增强,不仅在国内,而且在国际上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然而,业内提醒消费者要保持理性消费,谨防消费陷阱。

    理性消费防陷阱

    每年的“双11”前,各大网络商家都会以降价、打折、满减、送赠品、抽奖等方式吸引消费者。经过前几次“双11”的经验教训,不少消费者发现,有些商家虽然在活动期间给出诱人的折扣,但是与之前相比,此时的原价也已经涨了又涨,不少消费者表示,”双十一活动都是表象,其实算算与平时搞活动时的价格也相差不多。“

    其实,如今“先涨价再打折”在电商促销中遍地开花,屡教不改,消费者的理性跟不上,一些消费者上网买商品,第一件事就是问价格,看有没有打折、折扣大不大,折扣大就毫不犹豫地将商品放进“购物车”。纯粹以价格为向导地盲目消费,很容易落到商家的“碗”中。近日,国家发改委公开发布了《关于规范网络零售价格行为的提醒书》,明确表示要“禁止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扣等违法行为”。

    不退订金是霸王条款

    根据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条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预付定金可在‘双11’当天享受低价”已成为不少商家的促销方式,今年“双11”前夕,电商平台部分商家会举行商品预售活动。根据商家要求,消费者只有先预付订金,才能低价预购指定的促销商品。若消费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尾款,则订金不予退还。

    在京东、天猫等电商平台,许多商家在今年的“双11”预售中使用了“定金”的字眼,而非“订金”。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定金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对消费者和商家都有约束力。在支付定金之后,如果消费者不履行签订合同的义务,则无权要求退还定金。同样,如果商家违约,则需要向消费者赔偿双倍定金。提醒广大消费者,定金不退的商家最好就不逛了,多逛逛不仅退定金,还承诺出了问题三倍赔偿的店铺。总之,在付钱之前你一定要货比三家、三思而后行。

    注重质量保障商家信誉

    “双11”期间是许多商家提高销量打品牌的好机会,但也是一些不良商家抛售劣质、滞销、尾货产品的机会。这里就要提醒消费者,一定要在购物前详细了解商品信息、质量、送货安装范围、评价等,选择信誉较好的商家。

    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一定要掌握商家的详细信息,尤其是具体的经营地址,“有些消费者前来投诉,但是只有简单的地址根本找不到具体人,消费者应该在与商家聊天时了解到具体地址并保留,还有就是,购物时不要轻信商家口头承诺,注意留存消费凭证,以备发生消费纠纷时使用。”此外,因为“双11”期间购物集中,货量大,因此送货时间必然得不到保障。消费者急需的物品最好提前购买,并了解店家“双11”期间快递发货时间,如遇商家违约可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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