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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为养老机构买上“双保险”

    时间:2021-03-12 18:07:25  来源:  作者:

    封满楼

    本报讯 青岛市民政局近日下发通知,部署做好养老机构购买综合责任保险有关工作,各区(市)民政部门按照保险片区的划分主动协助本区市养老机构与指定的承保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并于2021年3月30日前完成本年度保险协议的签订工作。

    每人每年补助120元

    2015年,青岛市将老年人意外伤害责任险引入养老机构。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70余家养老机构、养老护理院及各类康养机构加入这一项目。2016年起,青岛市创新开展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由财政资金为全市年满60岁(含)以上的老年人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惠及全市186万余名老年人。2018年,为保障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合法权益,青岛市在全市推行养老机构雇主责任险。

    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投保方式为一年一投保。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费基准价按中标价格,财政部门对入住养老机构的青岛市户籍老年人和与养老机构签订正规劳动合同、用工协议等存在雇用关系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按照每人每年12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按年缴费,在投保期限内转住养老机构视为有效。

    据悉,养老机构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旨在降低养老机构风险成本,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一旦发生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赔偿责任累计限额高达100万元。雇主责任险进一步减轻养老机构的运营风险,共保障包括每人责任、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每次事故每人护理费等11个项目,最高保障限额500万元。

    采用“1+N”保险合作模式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规范养老机构管理工作,青岛市民政局通过政府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采用“1+N”保险合作模式,即一家保险经纪公司提供整体运营服务、多家保险公司共同承保。通过这一模式,政府从购买保险产品的传统观念转换为购买服务机制,由保险经纪公司协助政府部门创新建立各项服务机制,收效良好。

    通过全市公开招标,此次中标的保险经纪公司为青岛光大国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2家承保公司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保险公司执行同一保险合同,按照中标价格给予赔偿。保险经纪公司主要代表青岛市民政局处理协调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意外伤害责任险和养老机构雇主责任险的相关事宜。

    根据各区(市)养老机构入住人数,按照均衡公平的原则,2家公司承保区市划分如下: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负责市南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平度市、莱西市辖区内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负责市北区、黄岛区、即墨区、胶州市辖区内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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