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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险寿险“老大”南北同受罚!顽疾频上演,新问题引热议!

    时间:2021-03-12 18:08:03  来源:  作者:

    强监管最直接的方式就是罚款。2021年,这一惯性手段正在不断加强。

    3月9日,一南一北两地银保监局分别对当地财险、寿险两个领域的“老大”动刀,发起了对“龙头”险企的惩治。其中,深圳银保监局对财险“老大”及相关负责人开出了109万元的罚款处罚;黑龙江银保监局则对寿险“老大”开出51万元的罚单。

    相较银行来讲,保险的处罚金额或许显得轻微。但罚款不是目的,通过罚款带来的警示才是处罚的出发点。

    近年来,针对保险业的处罚已有多方解读。而且从处罚的原因看,监管对于那些行业中经常出现且屡禁不止的行为,处罚力度在不断加大。这一趋势的变化,可以看出监管对保险“顽疾”的打击决心。

    尤其是作为保险行业的龙头,不单单要在业务上领头,更要在遵纪守法上带头。这才是一个健康的市场需要的“先锋精神”。为此,在对头部险企的处罚上,监管或许更加严厉。

    财险违规重地

    财务数据不真实频频上榜

    据深圳银保监局公开的处罚信息看,财险“老大”有五项违规行为:

    ○ 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的保险费率

    ○财务数据不真实

    ○给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合同外利益

    ○未经监管机构批准变更营业场所

    ○任命临时负责人未向监管机构报告

    而这些违规,是经常出现在保险罚单中的主要内容,也是财险市场上险企经常触犯的地方。

    有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前2个月中,涉及财险公司的处罚数量最多。其中,1月有15家财险公司被处罚;2月有8家财险公司被处罚。

    从原因看,财险公司被罚主要还是因为财务数据不真实、虚列费用、给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等常规性的老问题。例如,1月,黑龙江银保监局对财险“老大”等多家机构开出罚单,原因主要是“利用保险中介公司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编制并提供虚假报表资料”等。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3月,针对这种顽固性违规现象,监管也开始加大惩罚力度,尤其是对于大型的头部险企。

    例如,3月2日,深圳银保监局也对财险“老二”开出了百万罚单,处罚的原因依旧是“财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合同外利益、未经监管机构批准变更营业场所;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

    寿险违规“顽疾”不断

    内控等新问题引热议

    对于寿险“老大”的处罚,还是源于一场“举报事件”。据悉,3月9日,寿险“老大”在官网“自曝”当地分支机构收到黑龙江银保监局处罚51万元,原因是内控机制不健全等。

    对此,寿险“老大”也表决心称,及时组织责任单位进行问题排查整改,后续将继续深入加强合规管理工作,强化合规教育培训,持续提高分支机构依法合规经营能力。

    虽然对于这项处罚,行业均知晓其背后的故事,不过对于“内控机制不健全”这项违规,在保险行业中并不多见。此前,内控管理多与公司治理相关联,在保险业内,因公司治理或者内控问题被点名的公司,多是因为股东股权问题。

    不过,随着监管的渗透与加强,更多的违规性问题将浮出水面。

    另外,从前2个月的保险处罚看,集中于寿险领域的违规,多是编制虚假材料、欺骗投保人等原因。例如,部分公司利用朋友圈、客户节等进行不实宣传,存在欺骗投保人的违规行为。这些同样也是整个保险市场需要整改的顽疾。

    此外,在对保险公司的处罚中,今年也多次出现“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违规行为。例如,3月初,上海银保监局就因这项违规行为对外资寿险公司“老大”罚款64万元;福建银保监局因一养老险公司存在“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对其处罚55万元。

    合规性起异议

    如何引导性“挤水分”

    说到违规,其实各行各业都存在一些问题。只不过单从保险业来讲,这些违规现象已成为保险业“难啃的骨头”,一时半会难以消解。

    具体到违规被罚的事由,最主要最常见的即为数据不真实、虚列费用、虚假材料等等。作为做诚信业务的企业,为何频频作假,导致产生这一现象的背后原因究竟是什么,也值得反思。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建言中,也曾有代表就合规性的问题提出了建议。比如,“给予保险合同以外利益”,保险法规中明令禁止的行为,却时常成为险企被处罚的原因。在越来越严的监管规定下,这一行为规定该如何正确理解,又该如何与时俱进,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太保寿险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周燕芳给出了相关建议。

    周燕芳建议,对“禁止给予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的定义和范围加以明确,指导机构经营和金融监管;确保在防范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的同时,赋予保险公司开展正当商业经营活动的一定自由度;在避免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行为的基础上,允许给予客户合理的礼品和增值服务等。

    虽然对于一些《保险法》中禁止的行为,或许在日常的经营中会产生与经营相反的效果,但是,“无规矩不成方圆”,合规下的经营才是行业正常前进的保障。

    监管对于大型险企的严惩,不仅是为了维护市场秩序,更是以儆效尤,给其他险企敲警钟。近年来,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头部险企的惩罚力度在加大,即使头部险企出现了与其他险企同样的违规问题,其被罚的金额也会大于中小险企,这往往与违规程度、涉及规模正关联。

    市场的合规经营,需要引导。而头部险企在其中则承担了“标杆”的作用。如果“头”不正,身也会斜。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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