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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岛新“长护险”实施 每年筹资超12亿元

    时间:2021-04-16 20:16:47  来源:  作者:

    封满楼

    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青岛市医保局获悉,新的《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办法》自2021年4月1日起实施,作为青岛市3.0版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新政通过优化筹资渠道,使全市职工护理保险筹资规模达到每年11亿元,居民护理保险达到1.45亿元,同时扩大了调剂金规模,对实现制度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长护险”已支付资金28亿元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青岛市于2012年在全国率先建立了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2015年制度覆盖到全体城乡参保人;2018年印发了《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暂行办法》,在城镇职工中创新实施了医疗护理与生活照料一体化保障的新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逐步构建起了筹资渠道多元化、保障内容多样化、服务提供精准化、经办管理标准化、质量监控信息化的护理保障体系。多年来,青岛市累计支付长期护理保险资金28亿元,惠及6万多名重度失能失智参保人及其家庭;通过政策引导撬动市场资源,培育了850多家护理服务机构,逐步搭建起以民营机构为主的照护服务平台。去年,全市支付长期护理保险资金4.98亿元,护士和护理员作为护理服务的主体力量,全年共提供上门服务103万人次,累计照护服务235万小时。

    记者了解到,青岛市7万多重度失能老人中,职工护理保险参保人约2.3万人,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城乡居民参保人约4.8万人,但是去年实际享受待遇人数仅为0.64万人,还有相当一部分参保居民未享受到制度红利。由于居民护理保险资金筹集渠道单一、农村地区照护服务资源匮乏等原因,居民护理保险制度仅对医疗护理进行了保障,其生活照料待遇尚未纳入保障范围,这与参保居民的实际照护需求还有差距。城乡居民家庭中,“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现象也非常突出,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需求更为迫切。

    为此,新修订的《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办法》将有效发挥长期护理保险“支付杠杆”作用,引导照护服务资源向农村地区发展,不断缩小城乡差距,增强城乡居民对改革红利的获得感。

    优化职工护理保险筹资结构

    新《办法》坚持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建立了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长期护理保险多元化筹资机制。

    首先,优化职工护理保险筹资结构。其中,医保基金划转部分,按照缴费基数0.3%的比例,从职工医保基金划转,划转比例比原办法有所降低;个人缴费部分,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统一按照0.2%的比例,从应划入个人账户的资金中划转;财政补助方面,仍然按照原每人每年30元标准予以补贴。其次,明确居民护理保险资金来源。在不增加财政和个人负担的前提下,从居民医疗保险统筹金中按照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划转,其中20元作为财政补助资金,另外10元作为个人缴纳资金。这些资金在筹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时直接划转到长期护理保险账户,个人不必再另行缴费。

    此外,青岛市创新实施旨在延缓失能失智的预防工作,积极探索延缓失能失智保障机制,建立了“延缓失能失智保障金”,将预防干预延伸至轻中度失能失智人员。去年,通过宣传、培训和赋能训练等项目开展了试点工作,建立了11个“认知症友好社区”,取得了初步成效。通过这些项目的开展,提升了轻中度失能失智人员的自理能力,营造了及早发现及早干预的良好社会氛围。本次政策调整,青岛市较大幅度提高了“延缓失能失智保障金”每年的划取比例,每年可筹集资金3000多万元,力争尽快实现对轻中度失能失智人员的全覆盖(约24.3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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