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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省拟设立第二家地方AMC 仍待银监会核准

    时间:2016-11-25 13:50:17  来源:  作者:

    11月2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消息,福建省已同意由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起新设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作为福建省政府设立的第二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简称“地方AMC”)。

    福建省首家地方AMC是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福建省属国企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5亿元,由银监会于2014年11月核准发布资质。该公司网站消息,截至2015年12月31日,闽投资产的资产总额35.97亿元,负债总额21.19亿元,所有者权益14.78亿元。自成立以来,累计收购不良资产逾82亿元,涉及不良企业近250户。

    福建省拟成立的第二家地方AMC,股东为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兴业银行(601166,股吧)下属兴业信托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注册资本3亿元。

    自10月21日银监会办公厅下发《关于适当调整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有关政策的函》,放宽有关地方AMC设立和业务的政策:一是将允许省级政府增设一家地方AMC,二是将允许地方AMC以债务重组、对外转让等方式处置不良资产,对外转让的受让主体不受地域限制。此后,多地获批成立地方AMC,包括浙江、上海、江苏等省市于近期密集落地地方AMC公司。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起新设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函》称,由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抓紧开展新设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工商登记注册、注资及公司组建等相关工作,并于设立后5个工作日内将设立情况报告省政府,待省政府报请中国银监会资质认可后,正式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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