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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银行业惩戒逃废债平台录入逾77亿 去年收回5亿元

    时间:2017-04-01 09:38:46  来源:  作者:

    3月31日,浙江省公安厅、浙江银监局、宁波银监局与浙江省银行业协会在杭州联合召开浙江银行业联合惩戒失信行为暨“百日会战集中行动”推进会。

    推进会上,浙江省各地银行业将收集的涉嫌逃废债案件线索移交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将集中优势兵力对案件线索进行侦办。当日,浙江银监局与浙江省公安厅还共同签署了《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备忘录》,就进一步加强警银协作,建立健全数据化、系统化、科学化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工作机制达成共识。

    2016年10月,浙江银行业联合惩戒逃废债信息平台正式运行,实现银行间逃废债信息共享,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在信息平台上提交逃废债信息,经审核后向逃废债行为当事人发出警示函,若当事人与银行在规定期限内达成还款协议,则可撤销信息,若当事人仍不履行债务,信息平台将正式发布对当事人的联合惩戒公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同步开展公告所示的限制金融服务类惩戒措施。

    截至目前,经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申报,联合惩戒逃废债信息平台中已录入涉嫌逃废债信息共824条,涉及总金额77.03亿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登陆查询总量达到40862次;正式发布要求银行业实施联合惩戒的逃废债信息共460条,涉及金额37.18亿元,其中共计86笔、5.05亿元资金已收回或达成还款协议。

    浙江银监局会同省银行业协会不断深化与法院、省信用办、税务等部门的信息协作,通过信息协同机制定期将“税收黑名单”等外部公共信用信息上传至联合惩戒逃废债信息平台,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参考。浙江省银行业协会还与浙江省高院执行局签订了《执行协助备忘录》,银行业联动各部门共同落实失信惩戒机制的大格局正逐步形成。

    2016年,浙江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法院申请对逃废债行为当事人实施限高措施近5000项、一万余人次,通过行业联合惩戒等途径收回和形成有效回收方案的不良资产超过了3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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