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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山试点婴幼儿人身险面向满30天至3岁儿童

    时间:2016-08-21 08:52:31  来源:  作者:

    京华时报讯 (记者卫张宁)昨天,记者从房山区民政局了解到,即日起,房山区民政局开始试点婴幼儿人身综合保险项目,拥有房山户籍、出生满30天至3岁的婴幼儿童均可免费享受此项目。

    据房山区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该保险项目由政府全额资助保险费,同时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由国安国际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设计方案、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保险对象面向辖区内拥有房山区户籍、出生满30天至3岁的婴幼儿童(即出生日期在2013年5月2日(含)至2016年4月2日(含)间的婴幼儿)。保险期限为期1年(自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

    据介绍,房山区婴幼儿人身综合保险项目每人保险费45元,保障涵盖意外身故、疾病身故、意外残疾、意外医疗和重大疾病责任。其中,意外或疾病身故的保险金额为2万元/人、意外残疾的最高赔偿限额为5万元/人、意外医疗费赔偿限额为1万元/人、重大疾病的保险金额为5万元/人。

    2014年10月,房山区制定了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探索建立包括普通儿童、困境儿童、困境家庭儿童、孤儿的“一普三分”普惠型儿童福利分类保障制度。据了解,房山区是作为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的全市第一个试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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