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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管政策渐明 人工智能投顾撬动资管万亿市场空间

    时间:2016-08-29 15:23:06  来源:  作者:

    以大数据为基础,越来越多的服务商以及科技企业,开始尝试开发能够完全消除人类参与投资管理价值链的人工智能系统

    文 | 北京资配易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家林

    随着大数据以及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自2012年以来,以美国Wealthfront、motify、Betterman为代表的机器人投顾(RoboAdvisor)、人工智能投顾(AI Advisor)迅速发展,据有关报告预测到2025年前后,将会有高达2.2万亿美元的资产管理由人工智能投顾管理。

    2014年以来,在国内以资配易等为代表的人工智能投顾公司也迅速发展起来。围棋人工智能AlphaGo以悬殊的4:1战胜李世石之后,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对人工智能投资的极大热情,可以预见将会有更多、更好、更强的人工智能运用到资产管理行业。作为一种全新的业务形态,如何拟定发展政策、如何监管这些创新的投顾工具,就成为一个业界十分关注的话题。

    2016年3月15日,美国金融业监管局(下称FINRA)发布了一份名为《Reporton Digital Investment Advice》的报告(下简“DIA报告”)。虽然这份报告不是正式的法规,但其明显具有前瞻性指引的作用。作为首个对包括人工智能投顾监管方面的官方文件,研究和分析它的意义就十分重要,对于促进我国人工智能投顾的发展具有非常好的借鉴意义。

    数字化投顾工具的功能

    首先,FINRA的报告用“Digital Investment Advice”而不是用“Artificial Intellgence Investment Advice”或其他带有“robos”的概念,体现其本身是从监管层面视角来考察的立场,明确了其监管的对象和目标。作为监管层,没有办法也没有必要对服务商提供的人工智能艾真体的“智能”进行明确的度量,因此,FINRA从外部来看,无论这些服务商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实现“智能”,它的输出在FINRA看来都具有统一的表现形式,即Digital Investment Advice(数字化投资建议)。

    FINRA确定了其监管的一些理念:不关心服务商的人工智能是如何做的,而主要关心它向用户提供了什么,即它的输出。与此同时,FINRA也无法区分一些“在线投顾”的数字化投资建议到底是纯机器产生的,还是有人类参与的。因此,采用这样的概念,也涵盖了提供“在线投顾”服务的各种“人+机器”混合投顾业务。

    其次,FINRA的这份报告使用了一个非常新和重要的概念:Digital Investment Advice Tools(数字化投顾工具)。FINRA指出了“数字化投顾工具”应该可以支持一项或多项下列投资管理价值链的功能:客户分析、大类资产配置、投资组合选择、交易执行、投资组合再平衡、税收规划以及投资组合分析。这些“数字化投顾工具”可被分为两种:一种为金融从业者使用,也就是“面向金融从业人员”;另一种为客户使用,即“面向客户”。

    FINRA的执行副总裁Dan Sibears关于这个概念进行了比较直接的说明:FINRA是从功能的角度来监管新型的投顾工具的。使用这个概念,突出了其“过程监管”的视角,来审查新技术在投资管理价值链上的各个环节的功能以及影响。

    笔者认为,这一方面增加了政策的包容性,兼顾很多已存在、正在发展的和创新的投顾工具类型和商业模式;另一方面采用“技术中性”的立场,即不对行业采用哪种技术做偏好性指引,给业界采用包括人工智能等各种新技术在投资管理方面的应用提供了更宽的政策空间。

    虽然业界比较期待FINRA对新出现的“robo advisor”或其他“智能投顾”进行正式的定义,但在这份报告中,FINRA显然一方面注意到这种关切,但另一方面,也非常审慎地采用了一种描述的方式而非官方定义来回应:能够支持前六项功能的面向客户的“数字化投顾工具”(即从客户分析至税收规划)通常被称为robo advisor。

    FINRA认识到科技在金融创新领域扮演着核心角色。鉴于目前大量证券公司引入了人工智能来帮助创建并管理投资组合,FINRA对目前市场的一些“数字化投顾工具”进行了审查,以评定这些发展对于行业、客户的影响。这份DIA报告的依据是FINRA与提供或使用“数字化投顾工具”的金融服务企业、供应商、国外证券监管机构的谈话以及管理经验。报告中提及的金融服务企业包括券商及投资顾问公司。虽然在报告中提出的规章只适用于券商,但所讨论的有效措施适用于在FINRA注册的所有企业。

    2015年至今,以大数据为基础的深度学习和运用,让“人工智能”再次取得突破性进展。越来越多的服务商以及科技企业,开始尝试开发能够完全消除人类参与投资管理价值链的人工智能系统。目前包括国外的Bridgewater、Wealthfront,国内的资配易都已经实现了这样的系统开发和商业化运营。由于金融市场本身具有的不确定属性、复杂性以及投资管理业务的特点,在这样的任务环境下工作的“robo advisor”的智能水平的要求就越来越高。

    为了区别于公众对“汽车装配生产线上工作的机器人”的认知,在围棋人工智能Alphago以4:1战胜李世石事件后,采用“人工智能+云计算”系统结构的服务商,更愿意使用“人工智能投顾”而非“robo advisor”来描述自己提供的“数字化投顾工具”与之前的robo advisor的这种差异。

    对投资者的建议

    FINRA认为合理的投资建议依赖于对于投资者个体的特殊需求与信息的了解基础上。投资者应估计服务商是否收集了详细的信息并提出足够的问题来了解他们的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这些特点是否体现在他们收到的建议中。若投资者认为相关信息并没有被考虑在内,他应在决定进行投资前向服务商提出该问题。

    投资者应了解他们收到的关于资产配置与建立投资组合的建议与“数字化投顾工具”所使用的算法和潜在假设。可能的话,投资者应熟悉这些投资方法及核心假设,以了解关于证券及资产配置的建议是如何产生的。

    由于投资者收到的投资建议可能包含某些利益冲突,投资者应评估这些利益冲突是否对投顾建议的客观性造成危害。“数字化投顾工具”并不一定消除利益冲突。

    投资者应了解他们得到的服务和相应的费用。对此,投资者应查问所提供服务相关的各项费用,包括如共同基金管理费等第三方收取的费用。

    FINRA也认为,在今后的资产管理领域,“数字化投顾工具”会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它提醒服务商,无论采用什么算法、模型以及技术提高其“数字化投顾工具”的能力时,要时刻把投资者保护作为其首要目标。对于“数字化投顾工具”服务,服务商需要建立并维持投资者保护机制。FINRA认为这个机制的核心因素,一是了解客户需求;其次应使用由合理方法支持的工具;第三就是了解这些工具的局限。FINRA在报告中对这些重要、关键问题所列出的有效措施将帮助“数字化投顾工具”服务商的发展,也是推进投资者保护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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