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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年起 河南这些人将享受报销90%上不封顶的“补充医保”

    时间:2016-11-30 11:41:00  来源:  作者:

    映象网快讯(记者 何叶 文/图)长期以来,看病难一直是困扰困难群众的一个大问题,高额的医疗费,让许多贫困人群“一病回到解放前”,针对这一问题,自2017年1月1日起,河南省将全面建立,覆盖所有困难群众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扶贫攻坚是“十三五”时期的突出政治任务,长期以来,看病就医对于困难群众而言,都是一个沉重的话题。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不仅让困难群众望而止步,还让部分脱贫人群因病返贫。

    为解决困难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河南省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2017年1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建立覆盖所有困难群众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为困难群众构建起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着力解决困难群众因贫看不起病、因病加剧贫困问题,使大病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补充了什么?

    省医改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是政府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的特殊保险,是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对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的大病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医疗保障制度,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的拓展、延伸和补充。

    它不同于一般商业保险,政府在基本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资金筹措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但大病补充保险的经办,则委托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实现“政府主导、商业运作、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实质是政府购买服务的一种创新

    大病补充保险是“特惠制”,是针对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建立的补充医疗保障。通过各项制度的紧密衔接,共同发挥托底保障功能,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据统计,在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高达42%,建立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制度,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大病补充保险保障对象,为贫困人口建立起制度化、常态化、可持续的医疗保障制度,使贫困人口敢看病、能治病、治好病。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保障了谁 医疗费用该如何报销?

    据介绍,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将针对符合标准的困难群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这些人口的具体界定由扶贫办和民政部门甄别。

    困难群众收入低,虽然都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但医保支付比例有限,为这部分困难群众建立起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之后,对其医疗费用再次给予报销,能够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2017年,我省将按照每人年均60元的标准筹集资金,按此标准,困难群众合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能够达到80%左右,高于普通城乡居民约10个百分点。

    大病补充保险的起付线暂按困难群众人均年收入3000元的标准设定,经过基本医保或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承担部分合规医疗费用,3000―5000元(含5000元)部分按30%的比例给予报销,5000-10000元(含10000元)部分按40%的比例给予报销,10000―15000元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报销,15000―50000元部分按80%的比例给予报销,50000元以上按90%的比例给予报销,不设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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